张旭是某公司行政事业部的职员。2012年12月份,张旭根据公司各部门申报的2013年第一季度办公用品使用计划,进行了汇总,交给行政事业部经理审批。行政事业部门协调后,对汇总计划的部分项目进行了修改并签字同意实施。张旭将修改后的购置明细,通过电子邮件发往公司定点办公用品供应商——东方办公用品公司订货。2天后,东方办公用品公司将货物送到,送货人员将销售发票及销售清单交给张旭,张旭与行政事业部办公用品保管员共同清点后,张旭在东方办公用品公司的送货清单上签字;保管员填制入库单据,将第二联(记账联)交给张旭。随后张旭将行政事业部经理审批的购买计划、东方办公用品公司销售发票、销售清单、保管员填制的入库单据第二联等一并交到公司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