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保证账实相符。财会部门对于财产清查中所发现的差异必须及时进行账簿记录的调整。由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报请审批,因此,在账务处理上除固定资产盘盈外的其他财产清查事项通常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或毁损数,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登记有关账簿,以调整有关账面记录,使账存数和实存数相一致。第二步,在审批后,应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转入有关账户。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更不得随便更换账页和撤出账页,作废的账页也要留在账簿中;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画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