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收款凭证的填制。收款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顺序号;“摘要”栏简明扼要地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梗概;“贷方科目”栏内填写与收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相对应的总账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金额”栏内填写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数额,各总账科目与所属明细科目的应贷金额,应分别填写在与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同一行的“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金额栏内;“金额”栏的合计数,只合计“总账科目”金额,表示借方科目“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金额;“记账”栏供记账人员在根据收款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后作记号用,表示已经记账,防止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记或漏记;凭证右边“附件×张”根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写;凭证最下方有关人员签章处供有关人员在履行责任后签名或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实务中账项调整的内容虽然很多,但需要调整的不外乎以下四种类型: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