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型号定义:如QTZ40(4208)
QTZ——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40 ——公称起重力力矩为400KN·m
42 ——臂长42M
08 ——在臂端42M处起重量为0.8T
塔吊臂长是指塔身中心到起重小车吊钩中心的距离。塔吊臂长随着小车的行走是变化的,随着塔吊臂长的变化,塔吊的起重能力也是变化的。通常以塔吊最大工作幅度作为塔吊臂长的参数。如臂长结构尺寸是42.94米,但最大起重臂长是42米。
实际工作臂长是3米到42米。3-13.66的臂长起重量最大,也就是最大起重量为3吨。最大起重臂长42米的时候,塔吊起重能力最小,仅为0.797吨。
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应当及时按喇叭警告;严禁从人的上空通过,严禁吊臂下站人。 第六条: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第七条:吊车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
塔吊分类及常用型号解读分类:按变幅方式可分为:1.俯仰变幅式;2.小车变幅式。按操作方式可分为:1.可自升式;2.不可自升式。按转体方式可分为:1.动臂式;2.下部旋转式按固定方式可分为:1.轨道式;2.水母架式。按塔尖结构可分为:1.平头式;2.尖头式。按作业方式可分为:1.机械自动;2.人为控制。型号:塔机型号编制方式极其多样化。过去,我国对此曾作出统一 规定。此项规定虽仍执行,但很多塔机生产厂家还有一套表达方式。塔机型号表达的主参数主要有两种:一为额定起重力矩,二为最大臂长及臂端起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