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哪里有消防工程师考试辅导培训中心
忻州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的距离,偏差±15mm。抽查5%且不少于20个,合格率95%。
干式自喷系统的报警阀组、报警装置、喷头等系统调试、系统价检查验收等内容。
一、报警阀组
1.干式报警阀组
1)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2)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50~100mm清水。
3)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阅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管道直径(钢管不小于15mm、铜管不小于10mm)。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充气连接管路上。
5)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阀组之间,靠近阀组
6)加速器靠近报警阀。
7)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8)下列部位安装压力表:报警阀充水一侧、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储气罐,加速器。
2.湿式报警阀组
1)过滤器安装在延迟器前,便于排渣(防堵塞)。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锅炉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7)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上锁或闩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5)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对于高层建筑,设置消防电梯能节省消防救援人员的体力,使消防救援人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提高战斗力和灭火救援效果。根据在正常情况下对消防救援人员的测试结果,消防救援人员从楼梯攀登的高度一般不大于23m,否则,对人的体力消耗很大。对于地下建筑,由于排烟、通风条件很差,受当前装备的限制,消防救援人员通过楼梯进入地下的危险性比地上建筑要高,因此,要尽量缩短到达火场的时间。由于普通的客、货电梯不具备防火、防烟、防水条件,火灾时往往电源没有保证,不能用于消防救援人员的灭火救援。因此,要求高层建筑和埋深较大的地下建筑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消防电梯。
3)报警阀组试水阀放水试验和启动性能;
3.下列项目至少每年一次检查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
4)水泵流量性能测试;
5)系统联动测试。
三、系统年度检测
(一)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报警阀组
①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湿式立即、千式1min后、预作用2min后),出水压力不低于
0.05MPa.
②四种阀组:水力警铃,声强不低于70dB(距警铃3m)。
③湿式阀组: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水泵自动启动。
④雨淋阀组:雨淋阀组及其消防水泵,具有自动、手动启动方式。
(二)末端试水装置
水泵自动启动5min后,记录压力表读数。
四、系统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一)湿式报警阀组
1.报警阀组漏水
1)排水阀门未完全关闭。
2)阀瓣密封垫老化或损坏。
3)系统侧管道接口渗漏。
4)报警管路测试控制阀渗漏。
5)阀瓣组件与阀座之间不密封。
2.报警阀报警管路误报警
1)未按图安装或未按要求调试。
2)报警阀组渗漏通过报警管路流出。
3)延迟器下部孔板溢出水孔堵塞。
3.水力警铃工作不正常(不响、响度不够、不能持续报警)
排烟量计算
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2.除中庭外,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h)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3.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其系统排烟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系统负担具有相同净高场所时,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应按排烟量最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对于建筑空间净高为6m及以下的场所,应按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与周期性维护,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学习。
干式自喷系统的系统巡查、检查维护、故障分析等内容。
一、系统巡查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保护面积等。
2.报警阀组外观、报警阀组检测装置状态、排水设施状况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1.下列项目至少每月一次检查维护:
1)电动、内燃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4)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从事维护管理的人员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实施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喷头溅水盘与顶棚距离等。
(2)报警阀组外观、排水设施状况、水源控制阀的启闭状态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水流指示器)工作情况。
1.喷头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喷头进行巡查:
(1)观察喷头与保护区域环境是否匹配,判定保护区域使用功能、危险性级别是否发生变化
(2)检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等情况。
(3)检保护区域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或者新增装饰物、隔断、高大家具以及其他障碍物;若有上述情况,采用目测、尺量等方法,检查喷头保护面积、与障碍物间距等是否发生变化
2.报警阀组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报警阀组进行巡查
(1)检查报警阀组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
(2)检查报警阀组组件是否齐全,表面有无裂纹、损伤等现象。
(3)检查报警阀组是否处于伺应状态,观察其组件有无漏水等情况。
(4)检查报警阀组设置场所的排水设施有无排水不畅或者积水等情况。
(5)检查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的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相关设备及其通用阀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监控信息显示是否准确。
(6)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的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显示信息是否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巡查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进行巡查
(1)检查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和观察,有无排水设施。
(2)检查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能否准确显示系统最不利点处的静压值。
4.系统供电巡查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系统供电情况进行巡查:
(1)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切换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检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
(三)巡查周期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至少每日组织一次系统全面巡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周期性检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经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水检修的,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同意后,派人临场监督,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能停水动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应不定期更换。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6)过滤器排渣、完好状况检查
(7)报警阀启动性能测试。
(8)电磁阀启动试验。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检查项目“(l)”“(4)”项采用手动启动或者模拟启动试验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的,检消防水泵、电磁阀使用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块状态等。属于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调整控制方式;属于设备、部件损坏、失常的,及时更换;属于供电、燃料供给不正常的,对电源、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报修;属于泵体、管道存在局部锈蚀的,进行除锈处理;水泵、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部位,及时清理污渍、除锈、更换润滑油。
(2)喷头外观及备用数量检查,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溅水盘损坏、溅水盘上存在影响使用的异物等)的,及时更换喷头,清除喷头上的异物;更换或者安装喷头使用专用扳手。对于备用喷头数量不足的,及时按照单位程序采购补充。
(3)系统各个控制阀门铅封损坏,或者锁链未固定在规定状态的,及时更换铅封,调整锁链至规定的固定状态;发现阀门有漏水、锈蚀等情形的,更换阀门密封垫,修理或者更换阀门,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
(4)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发现水位不足、气体压力不足的,查明原因,及时补足消防用水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量、气压。
1)属于操作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2)属于系统存在严重漏水的,找准渗漏点,按照程序报修。
3)属于水位监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及时修理或者更换;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恢复至关闭状态。
4)属于消防用水被挪作他用的,检查并完善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5)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表读数低于设定压力值的,首先检查压力表的完好性和控制阀开启情况。属于压力表控制阀未开启或者开启不完全的,完全开启压力表控制阀;属于压力表损坏的,及时更换压力表。确定压力表正常后,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补压,并检查有无气体泄漏点。
(5)查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发现闷盖、接口等部件有缺失的,及时采购安装;发现有渗漏的,检查相应部件的密封垫完好性,找管道、管件因锈蚀、损伤等出现的渗漏。属于密封垫密封不严的,调整密封垫位置或者更换密封垫;属于管件锈蚀、损伤的,更换管件或进行防锈、除锈处理。
(6)检系统过滤器的使用性能,对滤网进行拆洗,并重新安装到位。
(7)利用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检查报警阀组功能及其出水情况。
1)湿式报警阀组。①检查主阀以及各个部件外观,发现主阀锈蚀、部件漏水的,及时予以除锈、维修或者更换。②检查主阀前后压力表,发现压力表读数不准确的,对压力表进行校验、检修或者更换;发现主阀系统侧与供水侧压力表压差≥0.01MPa的,确认压力表完好后对系统侧放水泄压。③检延时装置、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系统等部件功能,发现延时装置、排水系统等排水不畅,压力开关动作不灵敏、不能启动消防水泵、信号反馈不准确,水力警铃动作不灵活、卡阻或者铃声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铃声不洪亮等情形的,及时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④系统复位后,检并确认主阀复位情况,确保其复位到位。
2)预作用报警阀组和干式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查充气装置、加速排气装置、电磁阀等功能,发现充气装置启停不准确、充气压力值不符合设计要求,加速排气装置排气速度不正常,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设备。③检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3)雨淋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电磁阀功能,发现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的,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电磁阀。③检查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8)对电磁阀进行启动试验,发现电磁阀动作失常的,及时采购更换。
(二)季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流指示器报警试验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进场动作、报警检查试验时,首先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好性,符合试验条件的,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或者试水阀,发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警的,首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控制线路,若存在断路、接线不实等情况的,重新接线至正常;之后,检查水流指示器,发现有异物、杂质等卡阻桨片的,及时清除异物、杂质;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到位的,重新调试到位
(2)检室外阀门井情况,发现阀门井积水、有垃圾或者有杂物的,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垃圾、杂物;发现管网中的控制阀门未完全开启或者关闭的,完全开启到位;发现阀门有漏水情况的,按照前述室内阀门的要求查漏、修复、更换、除锈。
(3)分别利用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和报警阀组旁的放水试验阀等测试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全面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测试装置的完好性和控制方式,确认设备(装置)完好、控制方式为“自动”状态后,分别进行功能性试验
2)经现场测试,发现报警阀组、系统出水、报警联动、信号反馈等功能存在问题的,查找并及时消除故障。
(三)年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水泵流量性能测试。
(5)系统联动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组织实施水源供水能力测试、水泵流量性能测试和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试验。
(2)检消防储水设备结构、材料,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缺损和重新涂漆。
(3)系统联动试验按照验收、检测要求组织实施,可结合年度检测一并组织实施。
防爆原则
根据物质燃烧、爆炸原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于燃爆的危险状态;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爆炸的点火源;采取各种阻隔手段,阻止火灾爆炸事故的扩大。
报警系统动作,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四、系统竣工验收一一合格判定标准
(一)管网验收检查
1)管网排水坡度:0.002~0.005
2)管网容积:《自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8.0.11
干式、由火灾自报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雨淋、仅由火灾自报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2min。
6)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应符合相关规定。
2)同时使用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的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距离不小于300mm。
2.压力开关
1)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安装中不得拆装改动。
3.冲洗试压
1)官网安装完毕后,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用水作为介质。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异物清除;
3)阀门启闭状态,铅封、锁链完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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