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蓬莱区消防工程师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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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6.避难走道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预防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方法,是正确地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装设必要的保护装置。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导线材质和允许载流量、线路的敷设和连接方式、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带电部件的接地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防爆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一)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因为铝线机械强度差、容易折断,需要进行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同时在连接技术上也难以控制并保证质量,因此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时,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1区应为25mm2及以上,2区应为15mm2及以上。
(二)导线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过载,防止短路把电线烧坏或过热形成火源,除特殊情形外,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三)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大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小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气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四)线路的连接方式
电气线路之间原则上不能直接连接。如必须连接或封端时,检查是否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并保证接触良好,防止局部过热。线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特别是铜铝线相接时,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五)电气设备的选择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得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有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需要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
3.补风口
1)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补风口位置不限;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m。
送风口
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
一消技术实务章节预习知识点:锅炉房防火防爆。
5)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
6)设置排烟管道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锅炉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7)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上锁或闩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1)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确保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后应熟悉消防给水系统的相关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
一、消防水源的维护管理
消防水源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季度应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
(2)每年应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进行一次检测
(3)每年应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
(4)每月应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测;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5)在冬季每天要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当结冰或室内温度低于5℃时,要采取确保不结冰和室温不低于5℃的措施。
6)每年应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应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
二、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一)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
(1)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2)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况,每月应检测记录。
(3)每日应对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运行情况。
(4)每日应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周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每月应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
(5)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6)每月应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测。
(二)水泵接合器的维护管理规定
(1)查看水泵接合器周围有无放置构成操作障碍的物品。
(2)看水泵接合器有无破损、变形、锈蚀及操作障碍,确保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3)查看闸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4)查看水泵接合器的标志是否明显。
三、给水管网的维护管理
(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2)每月应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检测。
(3)每季度应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4)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5)每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6)在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时,每月应对倒流防止器的压差进行检测,且应符合《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25178-2010)和《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CJ/T160-2010)等的有关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
1)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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