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起重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的特点是轻便、结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轻、小型起重设备,一般只有一个升降机构,它只能使重物作单一的升降运动。属于这一类的有:千斤顶、滑车、手(气、电)动葫芦、绞车等。电动葫芦常配有运行小车与金属构架以扩大作业范围。<电动葫芦> CD1、MD1型系列钢丝绳电动葫芦系在原CD、MD型基础上的改进型产品。它具有结构紧凑、轻巧、安全可靠、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换性强、起重能力高、维修方便等特点,是用途广泛,深受欢迎的轻型起重设备。 该葫芦有固定式和小车式两类。固定式按固定支脚在上、下、左、右位置不同又分为A1、A2、A3、A4四种型式,可直接安装在构架上使用,小车式具有运行功能,可安装在轨道上使用。CD1型为单速起升,MD1为常速和慢速两档起升。
小吊车工作中三角形法则:三角形法,将一已知力分解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还要有下列之一的补充条件。力矩:外力可使物体产生转动作用,例如用板手拧螺母时,外力使螺母转动。为了度量力对物体的转动效果,便提出“力对点的矩”(简称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体转动时,常把物体转动的中心点称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线的垂直距离称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积称为力矩。用公式表示则为:M=+P·L 式中M——力矩,单位为N·m; P——力,单位为N;L——吊车力臂,单位为m由上式看出,力对物体转动的作用效果与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强。式中正、负号规定如下;使物体作顺时针转动的力矩规定为正号,使物体作逆时针方向转动的力矩规定为负号。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1.1.6 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1.1.7 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1.1.8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9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1.10 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抛掷物品。 11 2 索具设备 11.2.1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表 11.2.1 选用安全系数表:钢丝绳安全系数 用途安全系数 缆风绳3.5 手动起重设备4.5 卷扬机起重5~6 吊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