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师一所“文理工医渗透、学研产用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在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予权;4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权,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类在校研究生共计15000余人。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素质,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学位办[1996]29号文),我校常年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二、报名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
2、现场确认: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学点办理采集二代身份证及指纹信息手续,并进行现场拍照。
3、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2)二寸蓝底电子版、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电子版;
4、交付学校审核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员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因资料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学员本人自负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省钱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配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