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起重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的特点是轻便、结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轻、小型起重设备,一般只有一个升降机构,它只能使重物作单一的升降运动。属于这一类的有:千斤顶、滑车、手(气、电)动葫芦、绞车等。电动葫芦常配有运行小车与金属构架以扩大作业范围。<电动葫芦>
CD1、MD1型系列钢丝绳电动葫芦系在原CD、MD型基础上的改进型产品。它具有结构紧凑、轻巧、安全可靠、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换性强、起重能力高、维修方便等特点,是用途广泛,深受欢迎的轻型起重设备。 该葫芦有固定式和小车式两类。固定式按固定支脚在上、下、左、右位置不同又分为A1、A2、A3、A4四种型式,可直接安装在构架上使用,小车式具有运行功能,可安装在轨道上使用。CD1型为单速起升,MD1为常速和慢速两档起升。
塔吊,亦称塔式起重机,起源于西欧。据记载,第一项有关建筑用塔吊专利颁发于1900年。1905年出现了塔身固定的装有臂架的起重机,1923年制成了近代塔吊的原型样机,同年出现第一台比较完整的近代塔吊。1930年当时德国已开始批量生产塔吊,并用于建筑施工。1941年,有关塔吊的德国工业标准DIN8770公布。该标准规定以吊载(t)和幅度(m)的乘积(tm)一起以重力矩表示塔吊的起重能力。塔吊技术发展:从塔吊技术发展方面来看,虽然新的塔吊产品层出不穷,新塔吊产品在生产效能、操作简便、保养容易和运行可靠方面均有提高,但是塔吊技术并无根本性的改变。塔吊的研究正向着组合式发展。所谓的组合式,就是以塔身结构为核心,按结构和功能特点,将塔身分解成若干部分,并依据系列化和通用化要求,遵循模数制原理再将各部分划分成若干模块。根据参数要求,选用适当模块分别组成具有不同技术性能特征的塔吊,以满足施工的具体需求。推行组合式的塔吊有助于加快塔吊产品开发进度,节省产品开发费用,并能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小吊车工作中三角形法则:三角形法,将一已知力分解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还要有下列之一的补充条件。力矩:外力可使物体产生转动作用,例如用板手拧螺母时,外力使螺母转动。为了度量力对物体的转动效果,便提出“力对点的矩”(简称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体转动时,常把物体转动的中心点称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线的垂直距离称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积称为力矩。用公式表示则为:M=+P·L 式中M——力矩,单位为N·m; P——力,单位为N;L——吊车力臂,单位为m由上式看出,力对物体转动的作用效果与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强。式中正、负号规定如下;使物体作顺时针转动的力矩规定为正号,使物体作逆时针方向转动的力矩规定为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