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在哪种情况下需大修?柴油机在工作时,各运动部件处于高温、高速和高负荷的运转,由于运动件相对磨损,柴油机在工作时,各运动部件处于高温、高速和高负荷的运转,由于运动件相对磨损,使配合间隙加大,造成漏气,漏油现象。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功率下降、燃油消耗增加和排烟严重,振动,机油压力降低,润滑状况恶化,致使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因此,柴油机使用到一定时间后,就应大修,例如WD165发动机大修一般为8000h左右。但是,这个时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因为使用维护不当或柴油机工作条件恶劣,可能没有达到规定工作时间以前,就不能继续使用而进行修理。所以确定柴油机大修,除了工作时数外,还需根据柴油机性能变坏的下述标志判定。1.柴油机工作无力,加负荷后转速下降较大,声音突变,排气冒黑烟。2.柴油机在常温下启动困难,运转热后曲轴轴承、连杆轴承和活塞销有敲击声。3.柴油机在在温度正常时,汽缸压力达不到规定压力的70%。4.柴油机的燃油、润滑油消耗显著增加。机油压力下降,排气管冒浓烟,在有关衬垫及油封等无漏油情况下,最近运转期间按机油实际添加量计算的耗量已超过额定一倍以上。5.汽缸圆度,圆柱度,活塞与汽缸之间的间隙,曲轴轴颈和连杆轴颈的圆度及圆柱度超过规定的极限。6.柴油机停车后,在水温仍为50-60℃的情况下不能顺利起动运转。柴油机出现以上现象,必须通过修理手段恢复原有的技术性能。
起重机工作前应先空载运行检查,并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起吊 重物时应离地面200~300mm停机,进行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4 当起重机接近满负荷作业时,应避免起重臂杆与履带呈垂直方位;当起重机吊物做短距离行走时,吊重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且吊物必须位于行车的正前方,用拉绳保持吊物的相对稳定。 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额定 载荷的80%。两机吊索在作业中均应保持竖直,必须同步吊起载荷和同步落位。 11.3.4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方木或铁板垫实,调整水平度,锁牢定位销; 2 起重机吊装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区吊装; 3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应垂直起吊且不得侧拉,臂杆吊物回转时动作应缓慢进行; 4 起重机吊物下降时必须采用动力控制,下降停止前应减速,不得采用紧急制动; 5 当采用起重臂杆的付杆作业时,付杆由原来叠放位置转向调直后,必须确认付杆与主杆之间的连接定位销锁牢后,方可进行作业;
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技术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7、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 电 线 路 电 压 V(kV) <1 1--35 ≥60最
小
距
离(m) 1.5 3 0.01(V-50)+38、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9、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