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分类及常用型号解读分类:按变幅方式可分为:1.俯仰变幅式;2.小车变幅式。按操作方式可分为:1.可自升式;2.不可自升式。按转体方式可分为:1.动臂式;2.下部旋转式按固定方式可分为:1.轨道式;2.水母架式。按塔尖结构可分为:1.平头式;2.尖头式。按作业方式可分为:1.机械自动;2.人为控制。型号:塔机型号编制方式极其多样化。过去,我国对此曾作出统一 规定。此项规定虽仍执行,但很多塔机生产厂家还有一套表达方式。塔机型号表达的主参数主要有两种:一为额定起重力矩,二为最大臂长及臂端起重量。
塔吊型号定义:如QTZ40(4208)
QTZ——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40 ——公称起重力力矩为400KN·m
42 ——臂长42M
08 ——在臂端42M处起重量为0.8T
塔吊臂长是指塔身中心到起重小车吊钩中心的距离。塔吊臂长随着小车的行走是变化的,随着塔吊臂长的变化,塔吊的起重能力也是变化的。通常以塔吊最大工作幅度作为塔吊臂长的参数。如臂长结构尺寸是42.94米,但最大起重臂长是42米。
实际工作臂长是3米到42米。3-13.66的臂长起重量最大,也就是最大起重量为3吨。最大起重臂长42米的时候,塔吊起重能力最小,仅为0.797吨。
一、吊车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