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锚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锚可按经验做法,亦可经设计确定,埋设的地面不得被水浸泡; 2 木质地锚应选用落叶松、杉木等坚实木料,严禁使用质脆或腐朽木料。埋设前应涂刷防腐 油并在钢丝绳捆绑处加钢管和角钢保护; 3 重要地锚或旧有地锚使用前必须经试拉确认,可采用地面压铁的方法增加安全系数。 11.3 起重机吊装作业 11.3.1构件吊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一个吊点起吊时,吊点必须选择在构件重心以上,使吊点与构件重心的连线和构件的横截面呈垂直; 2当采用多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吊索拉力的合力作用点置于构件的重心以上,使各吊 索的汇交点(起重机的吊钩位置)与构件重心的连线,和构件的支座面垂直。 11.3.2 应根据建筑工程结构的跨度、吊装高度、构件重量以及作业条件和现有起重机类型、起重机的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半径、起重臂长度等工作参数选择起重机 11.3.3 履带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运到现场组装起重臂杆时,必须将臂杆放置在枕木架上进行螺栓连接和穿绕钢丝绳作业; 2 起重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和该机说明书的规定安装幅度指示器、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铁路起重机 铁路起重机,又称铁道吊,是在铁路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早年用蒸汽机驱动,现为内燃机驱动。一般都装有外伸支腿,以保证在臂杆与轨道呈垂直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时的稳定性。其作业范围受铁路的局限,多用于沿铁路装卸作业,少用于吊装。其额定起重量有15t、25t、45t、50t等数种。 5. 随车起重机 随车起重机,是安装在货运汽车上的一种臂架式起重机,用于为自身和其他货运汽车装卸货物。随车起重机由汽车发动机驱动,常采用液压传动,曲臂式机构,曲臂既能曲折,又可围绕转柱回转和仰俯,动作灵活。工作时放下支腿。此种起重机在设备吊装作业中很少应用,在小型设备和机器零部件出库时较常用。其额定起重量有1t、1.4t、2t、3t、3.2t等几种。 (二) 参数 移动起重机的主要性能参数有: (1) 起重量; (2) 起升高度; (3) 回转半径; (4) 工作速度(起重速度、回转速度和走行速度);
起重机工作前应先空载运行检查,并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起吊 重物时应离地面200~300mm停机,进行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4 当起重机接近满负荷作业时,应避免起重臂杆与履带呈垂直方位;当起重机吊物做短距离行走时,吊重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且吊物必须位于行车的正前方,用拉绳保持吊物的相对稳定。 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额定 载荷的80%。两机吊索在作业中均应保持竖直,必须同步吊起载荷和同步落位。 11.3.4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方木或铁板垫实,调整水平度,锁牢定位销; 2 起重机吊装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区吊装; 3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应垂直起吊且不得侧拉,臂杆吊物回转时动作应缓慢进行; 4 起重机吊物下降时必须采用动力控制,下降停止前应减速,不得采用紧急制动; 5 当采用起重臂杆的付杆作业时,付杆由原来叠放位置转向调直后,必须确认付杆与主杆之间的连接定位销锁牢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