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根据装设位臵的不同,又分为附着自升式和内爬式两种,附着自升塔式起重机能随建筑物升高而升高,适用于高层建筑,建筑结构仅承受由起重机传来的水平载荷,附着方便,但占用结构用钢多;内爬式起重机在建筑物内部(电梯井、楼梯间),借助一套托架和提升系统进行爬升,顶升较繁琐,但占用结构用钢少,不需要装设基础,全部自重及载荷均由建筑物承受。二、按起重臂的构造特点可分为俯仰变幅起重臂(动臂)和小车变幅起重臂(平臂)塔式起重机。 俯仰变幅起重臂塔式起重机是靠起重臂升降未实现变幅的,其优点是:能充分发挥起重臂的有效高度,机构简单,缺点是最小幅度被限制在最大幅度的30%左右,不能完全靠近塔身,变幅时负荷随起重臂一起升降,不能带负荷变幅。小车变幅起重臂塔式起重机是靠水平起重臂轨道上安装的小车行走实现变幅的,其优点是:变幅范围大,载重小车可驶近塔身,能带负荷变幅,缺点是:起重臂受力情况复杂,对结构要求高,且起重臂和小车必须处于建筑物上部,塔尖安装高度比建筑物屋面要高出15-20米。
起重机的安全装置除应按规定装设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外,还应装设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7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1.4 扒杆吊装、滚杠平移作业 11.4.1 扒杆吊装前应使重物离地200~300mm,检查起重钢丝绳、各导向滑车、扒杆受力以及缆风绳、地锚等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1.4.2 扒杆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合理布置各缆风绳角度,每根缆风绳必须设专人操作,缆风绳根数应按扒杆的形式和作业条件确定,人字扒杆不得少于5根,独脚扒杆不得少于6根; 11.4.3 扒杆吊物时,向前倾角不得大于10o,必须保持吊索垂直。扒杆的后方应至少有2根固定缆风绳和一根活动缆风绳(跑风);扒杆移动时应统一指挥各缆风绳的收放与配合,应保持扒杆的角度; 11.4.4 扒杆作业中和暂停作业时,必须确认拴牢缆风绳,严禁松解或拆除。 11.4.5 用滚动法移动设备或构件时,运输木排应制作坚固,设备的重心较高时,应用绳索与木排栓牢,滚杠的直径应一致,其长度比木排宽度长500mm,地面应坚实平整,操作人员严禁带手套填滚杠。
塔吊的起重力矩 : 起重量与相应幅度的乘积为起重力矩,过去的计量单位为TM,现行的计量单位为KNM,1TM等于10KNM。额定起重力矩量是塔式起重机工作能力的最重要参数,它是防止塔机工作时重心偏移,而发生倾翻的关键参数。由于不同的幅度的起重力矩不均衡,幅度渐大,力矩渐小,因此常以各点幅度的平均力矩作为塔机的额定力矩。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着幅度的增加而相应递减,因此,在各种幅度时都有额定的起重量,不同的幅度和相应的起重量连接起来,就绘制成起重机的性能曲线图,使操作人员一看明了不同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防止超载。 一般塔式起重机可以安装几种不同的臂长,每一种臂长的起重臂都有其特定的起重曲线,不过差别不大。为了防止塔机工作时超力矩而发生安全事故,所有塔机都安装了力矩限位器,其工作原理是当力矩增大时,塔尖的主肢结构会发生弹性形变而触发限位开关动作,力矩限制器也装有多个限制开关,达到额定力矩之后,不仅起升不能动作,小车也不能向外变幅。另外,当达到80%额定力矩之后,小车自动切断高速,只能慢速向前,防止因惯性而超力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