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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威海消防工程师补习班
最后更新:2025-01-31 20:48:09        浏览次数:178        返回列表

2020年威海消防工程师补习班

威海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2020年威海消防工程师补习班

5)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防爆原则

根据物质燃烧、爆炸原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于燃爆的危险状态;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爆炸的点火源;采取各种阻隔手段,阻止火灾爆炸事故的扩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包括供水设施、管网及系统组件等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技术检测、竣工验收等内容。



一、喷头

(一)喷头安装及质量检测要求

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安装前,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确定不同使用场所的喷头型号、规格。喷头安装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1)采用专用工具安装喷头,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释放原件损伤的,应采用型号、规格相同的喷头进行更换。

(2)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严禁在喷头上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不同类型的喷头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1)直立型喷头连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向上直立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2)下垂型喷头连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3)边墙型喷头根据选定的型号、规格,水平安装于顶棚(吊顶)下的边墙上,或者直立向上、下垂安装于顶棚下。

4)干式喷头连接于特殊的短立管上,根据其保护区域结构特征和喷头型号、规格,直立向上、下垂或者水平安装于配水支管上,短立管入口处设置密封件,阻止水流在喷头动作前进入立管。

5)嵌入式喷头、隐蔽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或者全部本体嵌入吊顶护覃内,喷头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6)齐平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本体下垂安装于吊顶内配水支管上,部分或者全部热敏元件随部分喷头本体安装于吊顶下。

7)喷头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加设喷头防护罩。

(4)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在系统配水干管、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5)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喷头的位置、间距,根据土建工程中吊顶、顶板、门、窗、洞口或者其他障碍物以及仓库的堆垛、货架设置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喷头位置,以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中关于建筑最大净空高度、作用面积和仓库内喷头设置等技术参数,以及喷头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者障碍物的距离要求

(6)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者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的规定。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设喷头。当增设的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

(7)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的规定。

(二)检测方法

用目测观察和尺量检的方法检测。技术检测具体方法和判定标准详见竣工验收中喷头的验收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



二、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安装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组织实施

(一)报警阀组安装及技术检测共性要求

1.报警闽组安装要求

报警阀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并通过技术检测控制其安装质量:

(1)按照标准图集或者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图样进行报警阀阀体及其附属管路的安装。

(2)报警阀组垂直安装在配水干管上,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水流标识与系统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的安装顺序为: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3)按照设计图样中确定的位置安装报警阀组;设计未予明确的,报警阀组安装在便于操作、监控的明显位置。

(4)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5)报警阀组安装在室内时,室内地面增设排水设施



三、水流报警装置

水流报警装置根据系统类型的不同,可选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其组合对系统水流压力、流动等进行监控报警。

(一)水流指示器

1.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管内不应有焊渣等异物,方可安装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安装前,对照消防设计文件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

(1)水流指示器桨片、膜片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

(2)水流指示器安装后,其桨片、膜片动作灵活,不得与管壁发生碰擦。

(3)同时使用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控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

2.检测方法

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方法和步骤进行检测

(1)安装前,检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对照图样检查、核对产品型号、规格。

(2)目测检查电气元件的安装位置,开启试水阀门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水流方向。

(3)放水检水流指示器桨片、膜片动作情况,检有无卡阻、碰擦等情况。

(4)采用卷尺测量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

3)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2)干式、预作用系统,采用水、空气或氮气作为介质分别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三、系统调试

联动调试及检测目测;系统控制装置均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

5)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2)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

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电气设备材料清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以及按照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提交的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了解环境可能出现爆炸的危险介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电气装置的组成等基本数据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结合消防设计文件现场查验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和防爆标识,测量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

3)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工作电梯,可以兼作消防电梯。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



二、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

(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

(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m2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4)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在扑救建筑火灾过程中,建筑内有大量消防废水流散,电梯井内外要考虑设置排水和挡水设施,并设置可靠的电源和供电线路,以保证电梯可靠运行。因此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7)为了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消防电梯应选用较大的载质量,一般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2m。这样,火灾时可以将一个战斗班(8人左右)的消防救援人员及随身携带的装备运到火场,同时可以满足用担架抢救伤员的需要。对于医院建筑等类似建筑,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净面积尚需考虑病人、残障人员等的救援以及方便对外联络的需要。消防电梯要层层停靠,包括地下室各层。为了赢得宝贵的时间,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8)消防电梯的供电应为消防电源并为设备用电源,在最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使之能快速回到首层或到达指定楼层;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方便队员与控制中心联络。

(9)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粉尘的种类,选择防尘结构或尘密结构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六)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以下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需要接地。

(1)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敷设铠装电缆的金属构架。检查时还需注意,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接地干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知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确保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后应熟悉消火栓系统的相关原理、性能和维护操作方法。



一、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两种类型,应分别进行检查。

(一)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3)检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5)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出水压力应满足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进行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6)随时消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积存的杂物。

(7)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要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

(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出水压力应满足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进行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5)定期检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无遮挡。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的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一般性检查,如应经常检查消防水泵各种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一)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主要内容有

(1)检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

(2)对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卷盘及其他配件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

(3)检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

(4)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对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二)供水管路的维护管理

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1)对管路进行外观检,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应及时修复。

(2)检阀门是否漏水,若有漏水,应及时修复。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三)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及稳压装置的维护管理。

预防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方法,是正确地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装设必要的保护装置。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导线材质和允许载流量、线路的敷设和连接方式、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带电部件的接地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防爆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一)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因为铝线机械强度差、容易折断,需要进行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同时在连接技术上也难以控制并保证质量,因此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时,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1区应为25mm2及以上,2区应为15mm2及以上。

(二)导线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过载,防止短路把电线烧坏或过热形成火源,除特殊情形外,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三)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大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小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气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四)线路的连接方式

电气线路之间原则上不能直接连接。如必须连接或封端时,检查是否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并保证接触良好,防止局部过热。线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特别是铜铝线相接时,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五)电气设备的选择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得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有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需要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与周期性维护,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学习。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锅炉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7)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上锁或闩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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