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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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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管道穿梁及地下室剪力墙、水池等,应装设预埋套管。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组织实施年度检测。
(一)喷头
重点检查喷头选型与保护区域的使用功能、危险性等级等匹配情况,核查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是否高于保护区域环境最温度30℃的要求,以及喷头无变形、附着物、悬挂物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二)报警阀组
检测前,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状态,确认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等按照其组件检测和功能测试两项内容进行检测。
1.报警阀组件共性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检报警阀组外观标志,应标识清晰、内容翔实,符合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要求,并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2)系统控制阀以及报警管路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具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采用信号阀的,反馈信号应正确;测试管路放水阀应关闭;报警阀组应处于伺应状态。
3)报警阀组的相关组件应灵敏可靠;消防控制设备应准确接收压力开关动作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查看外观标识和压力表状况,并记录、核对其压力值。
2)检系统控制阀,看锁具或者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检报警阀组报警管路、测试管路,查看其控制阀门、放水阀等启闭状态。
3)打开报警阀组测试管路放水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等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2.湿式报警阀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湿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
2)报警阀动作后,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内,消防水泵应自动启动。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收并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开启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前,查看并记录压力表读数;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待压力表指针晃动平稳后,查看并记录压力表变化情况。
2)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显示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况。
3)从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时计时,测量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4)在距离水力警铃3m处,采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5)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3.干式报警闽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检查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保持其正常,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干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应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报警。
2)水力警铃报警,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缓慢开启气压控制装置试验阀,小流量排气;空气压缩机启动后,关闭试验阀,查看空气压缩机运行情况,核对其启、停压力。
2)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控制阀,同上查看并记录压力表变化情况。
3)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排气阀等,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排气阀入口的电动阀等动作及其信号反馈情况,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4)从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时计时,测量末端试水装置水压力达到005MPa的时间。
5)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6)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4.预作用装置
(1)检测内容及要求。按照干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检查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其电磁阀的启闭应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应准确。预作用装置的功能性检测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模拟火灾探测报警,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动作。
2)报警阀组动作后,测试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以及消防水泵动作信号,反馈信号准确。
(2)检测操作步骤。
)按照干式报警阀组的检测操作步骤,测试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工作情况。
2)关闭预作用装置入口的控制阀,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电磁阀控制信号,查看电磁阀动作情况,核查反馈信号的准确性。
3)按照设计联动逻辑,在同一防护区内模拟两类不同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确认以及联动指令发出情况,逐一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4)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5)打开末端试水装置,待火灾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读取并记录其压力表数值。
6)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对应现场各个组件启动情况,核对其反馈信号以及联动控制逻辑关系。
7)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5.雨淋报警阀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检查其传动管压力表,其示值应符合设定值;按照干式系统要求测试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雨淋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检查雨淋报警阀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应具有自动、手动启动控制方式。
2)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传动管泄压后,查看消防水泵、报警阀联动启动情况,动作应准确及时。
3)报警信号发出后,检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4)报警阀组动作后,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反馈信号应准确。
5)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组的,报警信号发出后,检查其报警阀组及其组件联动情况联动控制逻辑关系应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6)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测试其控制阀,启闭应灵活可靠。
(2)检测操作步骤。
1)对于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查看并读取其传动管压力表数值,核对传动管压力设定值;对于气压传动管,按照干式系统的检测操作步骤对其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进行检测。
2)分别对现场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看雨淋报警阀组的控制方式。
3)对于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试验前关闭报警阀系统侧的控制阀,对传动管进行泄压操作,逐一查看报警阀、电磁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动作情况。
4)对于火灾探测器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试验前关闭报警阀系统侧的控制阀,在同一防护区内模拟两类不同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确认以及联动指令发出情况,逐一检报警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动作情况。
5)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时,按照“3)”或者“4)”的步骤,在不同防护区域进行测试,观察各个防护区域对应的雨淋报警阀组及其组件的动作情况。
6)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7)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核查现场对应各个组件的启动情况,核对其反馈信号以及联动控制逻辑关系。
8)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关闭水源控制阀,现场手动启、闭其系统控制阀多次。
9)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进行对比核查。
(2)按照各类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组织实施年度检测。
(一)喷头
重点检查喷头选型与保护区域的使用功能、危险性等级等匹配情况,核查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是否高于保护区域环境最温度30℃的要求,以及喷头无变形、附着物、悬挂物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二)报警阀组
检测前,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状态,确认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等按照其组件检测和功能测试两项内容进行检测。
1.报警阀组件共性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检报警阀组外观标志,应标识清晰、内容翔实,符合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要求,并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2)系统控制阀以及报警管路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具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采用信号阀的,反馈信号应正确;测试管路放水阀应关闭;报警阀组应处于伺应状态。
3)报警阀组的相关组件应灵敏可靠;消防控制设备应准确接收压力开关动作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查看外观标识和压力表状况,并记录、核对其压力值。
2)检系统控制阀,看锁具或者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检报警阀组报警管路、测试管路,查看其控制阀门、放水阀等启闭状态。
3)打开报警阀组测试管路放水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等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2.湿式报警阀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湿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
2)报警阀动作后,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内,消防水泵应自动启动。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收并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开启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前,查看并记录压力表读数;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待压力表指针晃动平稳后,查看并记录压力表变化情况。
2)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显示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况。
3)从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时计时,测量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4)在距离水力警铃3m处,采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5)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3.干式报警闽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检查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保持其正常,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干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应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报警。
2)水力警铃报警,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缓慢开启气压控制装置试验阀,小流量排气;空气压缩机启动后,关闭试验阀,查看空气压缩机运行情况,核对其启、停压力。
2)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控制阀,同上查看并记录压力表变化情况。
3)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排气阀等,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排气阀入口的电动阀等动作及其信号反馈情况,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4)从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时计时,测量末端试水装置水压力达到005MPa的时间。
5)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6)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4.预作用装置
(1)检测内容及要求。按照干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检查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其电磁阀的启闭应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应准确。预作用装置的功能性检测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模拟火灾探测报警,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动作。
2)报警阀组动作后,测试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以及消防水泵动作信号,反馈信号准确。
(2)检测操作步骤。
)按照干式报警阀组的检测操作步骤,测试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工作情况。
2)关闭预作用装置入口的控制阀,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电磁阀控制信号,查看电磁阀动作情况,核查反馈信号的准确性。
3)按照设计联动逻辑,在同一防护区内模拟两类不同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确认以及联动指令发出情况,逐一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4)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5)打开末端试水装置,待火灾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读取并记录其压力表数值。
6)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对应现场各个组件启动情况,核对其反馈信号以及联动控制逻辑关系。
7)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5.雨淋报警阀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检查其传动管压力表,其示值应符合设定值;按照干式系统要求测试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雨淋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检查雨淋报警阀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应具有自动、手动启动控制方式。
2)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传动管泄压后,查看消防水泵、报警阀联动启动情况,动作应准确及时。
3)报警信号发出后,检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4)报警阀组动作后,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反馈信号应准确。
5)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组的,报警信号发出后,检查其报警阀组及其组件联动情况联动控制逻辑关系应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6)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测试其控制阀,启闭应灵活可靠。
(2)检测操作步骤。
1)对于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查看并读取其传动管压力表数值,核对传动管压力设定值;对于气压传动管,按照干式系统的检测操作步骤对其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进行检测。
2)分别对现场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看雨淋报警阀组的控制方式。
3)对于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试验前关闭报警阀系统侧的控制阀,对传动管进行泄压操作,逐一查看报警阀、电磁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动作情况。
4)对于火灾探测器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试验前关闭报警阀系统侧的控制阀,在同一防护区内模拟两类不同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确认以及联动指令发出情况,逐一检报警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动作情况。
5)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时,按照“3)”或者“4)”的步骤,在不同防护区域进行测试,观察各个防护区域对应的雨淋报警阀组及其组件的动作情况。
6)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7)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核查现场对应各个组件的启动情况,核对其反馈信号以及联动控制逻辑关系。
8)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关闭水源控制阀,现场手动启、闭其系统控制阀多次。
9)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建筑物内的通风和空调系统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了舒适的环境条件,但如系统设计不当,不仅设备本身存在火险隐患,而且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还将成为火灾在建筑物内蔓延传播的重要途径。由于这类管道纵横交错贯穿于建筑物中,火灾由此蔓延的后果极为严重。在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的厂房内,加强通风,及时排除空气中的可燃有害物质,是一项很重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范》(GB50067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要求
(1)甲、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排出的含有可燃物质的空气重新进人厂房,增加火灾危险性。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如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如棉、毛、麻等),易造成火灾的迅速蔓延,应在通风机前设滤尘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之后,再循环使用。
(2)甲、乙类生产厂房用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且其排风设备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因为甲、乙类生产厂房排出的空气中常含有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如果将排风设备或送风设备与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一旦发生设备事故或起火爆炸事故,这些可燃物质就会沿着管道迅速传播,扩大灾害损失。
(3)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排风管道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4)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如容易放出可燃气体氢气的蓄电池室、存放使用甲类液体的小型零配件库房、电影放映室、化学实验室、化验室、易燃化学药品库等),设置排风设备时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发生的火灾通过风道扩散到其他房间。此外,其排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应通向安全地点进行泄放。
(5)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防火体系,防止和控制火灾的横向、竖向蔓延。当管道在防火分隔处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且建筑的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地控制火灾蔓延时,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穿过楼层的垂直风管要求设在管井内,常见防止回流的措施如下
1)增加各层垂直排风支管的高度,使各层排风支管穿越两层楼板;
2)排风总竖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风支管分层与总竖管连通;
3)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4)在支管上安装止回阀。
(6)排除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时,其排风管道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以防在管道内局部积聚而形成有爆炸危险的高浓度气体。
(7)排风口设置的位置应根据可燃气体、蒸气的密度不同而有所区别。比空气轻者,应设在房间的顶部;比空气重者,则应设在房间的下部,以利于及时排出易燃易爆气体。进风口的位置应布置在上风方向,并尽可能远离排气口,保证吸入的新鲜空气中不再含有从房间排出的易燃易爆气体或物质。
(8)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管道和通风机房,也不应沿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以防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情沿着通风管道蔓延扩散。
(9)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先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以防浓度较高的爆炸危险粉尘直接进入排风机,遇到火花发生事故;或者在排风管道内逐渐沉积下来自燃起火和助长火势蔓延。
(10)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应与其他一般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且应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这是因为不同性质的粉尘在一个系统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例如,硫黄与过氧化铅、氯酸盐的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炭黑混人氧化剂自燃点会降低。
(11)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之外的独立建筑内,且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以免粉尘一旦爆炸波及厂房扩大灾害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的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1)有连续清尘设备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2)风量不超过15000mh,且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12)含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和管道,均应设有泄压装置,以防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害。净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以避免其在正压段上漏风而引起事故。
(1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以防止火灾从起火层通过管道向相邻层蔓延扩散。但进入厂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设有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
(14)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道应采用易于导除静电的金属管道,应明装不应暗敷,不得穿越其他房间,且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尽量远离明火和人员通过或停留的地方,以防止管道渗漏发生事故时造成更大影响。
(15)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和不燃性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在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在穿过处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以防火灾蔓延。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和车间隔墙。
二、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防爆设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的有关规定,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和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如可用有色金属制造的风机叶片和防爆电动机)。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2)含有易燃易爆粉尘(碎屑)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以防止除尘器工作过程中产生火花引起粉尘、碎屑燃烧或爆炸。对于遇湿可能爆炸的粉尘(如碳化钙、锌粉、铝镁合金粉等),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3)排除、输送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其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以防止有爆炸危险的蒸气和粉尘等物质的积聚。
(4)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以防止填塞物与构件因受这些温管道的影响而导致火灾。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
1)送、回风总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主要防止防火分区或不同防火单元之间的火灾蔓延扩散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房间(如重要的会议室、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贵重物品间等)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如易燃物品实验室、易燃物品仓库等)隔墙及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以防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间,或者防止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发生火灾时经通风管道蔓延到机房或其他部位。
3)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灾穿过楼板蔓延扩大。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4)在穿越变形缝的两侧风管上各设一个防火阀,以使防火阀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稳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隔烟阻火的作用。
(6)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熔断器的防火阀,其动作温度宜为70℃。
2)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3)防火阌安装时,可明装也可暗装。当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
4)为保证防火阁能在火灾条件下发挥作用,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备足够的刚性和抗变形能力,穿越处的空隙应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基本分类见表2-9-1。
照明器具包括室内各类照明及艺术装饰用的灯具,如各种室内照明灯具、镇流器、辉光启辉器等。常用的照明灯具有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卤钨灯和霓虹照明器具的防火主要应从灯具选型、安装、使用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电气照明灯具的选型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既要满足使用功能和照明质量的要求,又要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1)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灯具,灯具的各种部件还应进行防腐处理。
(2)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可采用封闭型灯具,也可采用有防水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3)可能直接受外来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移动式和携带式灯具,应采用有保护网(罩)的灯具。
(4)振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的灯具应具有防振措施(如采用吊链等软性连接)。
(5)人防工程内的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潮型灯具;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蓄电池室等房间应采用密闭型灯具;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6)爆炸危险环境灯具的选型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CB50058--2014)的规定。
沿街的高层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为环形车道的一部分。
(2)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
(二)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1)对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积大、建筑长度长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救援人员快速便捷地进入建筑内院救火,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湿式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组调试时,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并反馈信号。
系统组件
1)同一规格灭火剂储存容器,高度差不超过20mm。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进行对比核查。
(2)按照各类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知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确保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后应熟悉消火栓系统的相关原理、性能和维护操作方法。
一、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两种类型,应分别进行检查。
(一)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3)检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5)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出水压力应满足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进行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6)随时消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积存的杂物。
(7)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要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
(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出水压力应满足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进行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5)定期检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无遮挡。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的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一般性检查,如应经常检查消防水泵各种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一)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主要内容有
(1)检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
(2)对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卷盘及其他配件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
(3)检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
(4)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对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二)供水管路的维护管理
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1)对管路进行外观检,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应及时修复。
(2)检阀门是否漏水,若有漏水,应及时修复。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三)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及稳压装置的维护管理
碳素钢管开口焊接时要错开焊缝,并使焊缝朝向易观察和维修的方向上。
阀门的安装应紧固、严密,与管道中心垂直,操作机构灵活准确。
(二)检测验收
1.室内消火栓
(1)室内消火栓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应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3)试验用消火栓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4)当消火栓设置减压装置时,减压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室内消火栓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2.消火栓箱
(1)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如设计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且每栋建筑物应一致,允许偏差±20mm。
(3)阀门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暗装的消火栓箱不能破坏隔墙的耐火等级。
(5)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6)消火栓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
(7)不论消火栓箱的安装形式如何(明装、暗装、半暗装),不能影响疏散宽度。
管道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隐蔽场所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小于50mm,间距应均匀。
(四)水压强度试验
1)压力取值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MPa;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MPa;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MPa:卤代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1)压力取值
灭火剂输送管道,取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驱动气体管道,取驱动气体储存压力。
电气照明是现代照明的主要方式,电气照明往往伴随着大量的热和高温,如果安装或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1)逐一登记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名称、批次、型号、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
(2)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型号、规格、组件配置及其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3)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型号、规格,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等产品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以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材管件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4)防烟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箱体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或卷实、盘紧放在箱内;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自救式水枪和软管应放在挂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带与水枪、快速接头的连接,一般用14“铅丝绑扎两道,每道不少于两圈,使用卡箍时,在里侧加一道铅丝。设有电控按钮时,应注意与电气专业配合施工。
潍坊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2018年在全国分校全面推广融合式教学,将“录播+直播+面授”进一步融合,同时,将融合式教学与智能技术相结合,采用三维实景和3D仿真模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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