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但设置会计科目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实用性原则。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四部分组成:(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4)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令公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公布;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
B.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人员办理接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