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执业药师是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欢迎你的加入。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五)执业单位证明;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提出质疑,有查证处方的法律及职业责任;
2016年执业药师各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2016年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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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懫用标准化客观性试题。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