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式记账凭证,是指将每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凭证中反映的一种记账凭证。即一张记账凭证上登记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既有“借方”,又有“贷方”。复式记账凭证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有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全貌;同时可以减少凭证的数量,减轻编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便于检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其缺点是不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进行分工记账。在实际工作中,普遍使用的是复式记账凭证。上述介绍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都是复式记账凭证。
续表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