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二、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课程特点
针对一级建造师考试特点,从重要考点展开讲述,帮助考生迅速有效的掌握建造师考试教材内容和重点,并从理论知识入手,带动学习,进而将所学知识用于具体案例和习题,帮助考试牢固建立科学的知识体系,巩固所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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