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基本操作方法:七、汽车起重机基本操作方法之起升和降落。中联QY25V操作室内的另外两个操纵杆,一个是控制主臂吊钩的起落,一个是控制伸缩臂或副臂吊钩的起落。它们的操作方法都是一样的,操纵杆推到下档位时,吊钩起升,推到上档位时,吊钩降落。八、汽车起重机基本操作方法之副臂。中联QY25V的副臂为单节桁架式,长八米,当吊臂伸缩不能满足高度的需要时,可以搭接副臂。中联QY25V副臂的搭接需要手动进行,将原来末节臂顶端滑轮的钢丝绳,连接到副臂末端的滑轮上。接上副臂后,起重的长度和高度都增加了,但是起重量也大大减少,中联QY25V连接上副臂后,副臂的起重量只有1吨左右。九、汽车起重机基本操作方法之强制停止。中联QY25V操作室中有一个强制停止的按钮,当工作中发生突发情况时,按下此按钮,起重机将停止一切工作,能避免起重事故造成严重的后果。以上就是以中联QY25V为例,介绍汽车起重机操作方法的内容。汽车起重机的操作室可以有不同的设计和技术,如自动手柄式操作技术,但操作的方法基本都是一样的,操作的内容也基本相同。希望以上介绍对起重机操作手和对起重机感兴趣的人有所帮助。
当吊车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吊车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吊车超负荷作业。 第十七条: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制定施工方案,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第十九条:吊车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起重机工作前应先空载运行检查,并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起吊 重物时应离地面200~300mm停机,进行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4 当起重机接近满负荷作业时,应避免起重臂杆与履带呈垂直方位;当起重机吊物做短距离行走时,吊重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且吊物必须位于行车的正前方,用拉绳保持吊物的相对稳定。 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额定 载荷的80%。两机吊索在作业中均应保持竖直,必须同步吊起载荷和同步落位。 11.3.4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方木或铁板垫实,调整水平度,锁牢定位销; 2 起重机吊装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区吊装; 3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应垂直起吊且不得侧拉,臂杆吊物回转时动作应缓慢进行; 4 起重机吊物下降时必须采用动力控制,下降停止前应减速,不得采用紧急制动; 5 当采用起重臂杆的付杆作业时,付杆由原来叠放位置转向调直后,必须确认付杆与主杆之间的连接定位销锁牢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