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2019日照岚山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建筑工程信息 日照岚山区一级消防工程师是日照岚山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日照市知名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教育培训知名品牌,日照岚山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全国各大城市设有120余所分校,学校欢迎你的加入。
日照岚山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分布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等地,是日照市极具影响力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
日照岚山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是一所建工类专业培训学校,开设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二级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BIM、环境影响评价师,中级经济师等专业。
地上部分楼梯间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时,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物质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根据这些基本条件,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或终止燃烧的连锁反应而使火熄灭以及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
耐火原理:一般是在导体与绝缘层之间再加1个耐火层,由于耐火电缆的耐火层,一般选用多层云母带直接绕包在导线上.它可耐长期的焚烧,即便施加火焰处的高聚物被焚毁,也可以确保线路正常运行。从理论上讲,可以在阻燃电缆的结构中加上耐火层,就形成了既阻燃又耐火的电缆。
②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的墙一律为防火墙,用于特殊场所的隔断墙就是防火隔墙,比如:设备房、风机房、风井、前室、楼梯间等,这些部位的特点是。
33米,相当于原规范11层
六、检测方法:
室内消防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 10L/S 超高层建筑 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4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米。栓口距地面1.1米。栓口为DN65。水龙带不小于25米,水龙口20毫米。
44、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关于临时资质申请正式资质。取得临时资质的一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已经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满三年以上并满足其他资质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一级正式资质。
2019消防工程师知识点:气体灭火系统安全要求,各位考生努力学起来吧!
1.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
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人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
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自然通风条件不能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封闭楼梯间位于地下且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应在首层设置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门。
答案:CD
2019消防工程师知识点:气体灭火系统安全要求,各位考生努力学起来吧!
1.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
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人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
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耐火等级:丁类。
风机房
灭火的基本原理
灭火的基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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