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使用规定 目的:为了保证生产送料的顺利进行,延长叉车的使用寿命,节省叉车不必要的异常损耗。 第一条
禁用叉车推拉车皮,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
禁用叉车轮胎压易拉罐,违者罚款100元。 第三条
严禁用抱车搞卫生,推散纸(散纸用斗或板车拉)违者罚款100元。 第四条
车原则上只能做搬废纸用,如用在别的其他方面,必需经分厂同意。 第五条
叉车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不能随意停放,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
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废纸应用行车卸车,不得用叉车卸车,卸车人员需要动用叉车时,必须经当班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并由当班管理人员指定车辆给卸车人员使用,卸车人员使用完车辆后,必须与送料人员进行车辆交接,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而未检查出来,则由接班者负责。 第七条
在投料口推散纸时,货叉和抱夹不得与地面接触,违者罚款100元。 第八条
卸集装箱或车皮时,平台与集装箱或车皮高低要平,否则不能卸,待调整处理好再卸,违者罚款100元。 第九条
叉车的保养按原来的规定,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保养日,1#、3#、5#叉车给倒班人员做保养,2#、4#、6#叉车给白班人员做保养。 第十条
当班班长和现场管理人员除了安排日常的工作外,应安排好有关人员进行叉车的维护与保养,监督叉车工对以上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当班班长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叉车工违反规定不加以制止和上报,将加重处罚,当班现场管理人员也应做好叉车的交接班工作,每个班都必须记录好叉车的使用情况,凡在记录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发现一次取 。第十一条
叉车在使用时,如发现叉车有异常或有故障时,应马上停止使用叉车,并及时汇报。 第十二条
凡检查发现叉车有故障及时处理或汇报的,避免叉车有重大损失的,根据分析其价值大小,分厂将酌情奖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腾飞。大跨跃的发展步伐让中国企业不仅大力推动对设备的更新换代,调整产业结构、对人员分配也都在发生变化。叉车作为企业重要的搬运工具,由于作为特种车辆的使用,长期以来大量依赖男职工作业,在以内燃叉车为主的中国市场,主要体现在工作量大、工作环境差、同时也存在安全性。粗放的作业似乎看来更适合男职工作业。
液化气叉车特点:体积小、重量轻、起动性好,价格便宜,最大功率时的转速高;振动及噪声小。标准8小时的单日燃料量:按照热值相当于5.15升每小时,以2009年3月10日的价格2.61元/升=4.93元/公斤计算每日8小时为41升,约107元。可持续工作时间:更换液化气钢瓶可持续工作。后期采购成本:燃气系统一般附加在发动机上,用户只需要根据生产情况采购一定数量的的液化气车用钢瓶,每只市场售价在150至200元不等。一年工作250日的费用比较:K25发动机在3吨叉车上工作250日计算:250天*107元/日=26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