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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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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附近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盘锦附近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最后更新:2025-02-11 20:53:39        浏览次数:525        返回列表

盘锦一级消防工程师信息 盘锦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是盘锦教育品牌,开设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健康管理师等专业,推出“网络+面授+智能题库”的融合式教学和“讲师授课+助教答疑”的双师课堂。

一级消防工程师

盘锦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盘锦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互联网教学、面授教学、融合式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教材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

盘锦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已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开设了近300家直营分校,1000余名行业优选专业课程研发人员及老师,是一家专注于建工、消安、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盘锦附近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盘锦附近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根据当地专业消防救援力量使用的消防车辆的外形尺寸、载重、转弯半径等消防车技术参数,以及建筑物的体量大小、周围通行条件等因素确定。



一、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一)环形消防车道

(1)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16、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7、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雷击。

18、热量传递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19、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

20、火灾初起时,烟气在水平方向扩散的速度为0.3m/s,燃烧猛烈时,烟气扩散的速度可达0.5~3.0m/s;烟气顺楼梯间或其它竖向孔道扩散的速度可达3.0~4.0m/s。而人在平地行走的速度约为1.5~2.0m/s,上楼梯时的速度约为0.5m/s,人上楼的速度大大低于烟气的垂直方向流动速度。因此,当楼房着火时,如果人往楼上跑是有危险的。

一消技术实务章节预习知识点: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可确保消防车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消防车道可以利用交通道路,但在通行的净度、净宽度、地面承载力、转弯半径等方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需求,并保证畅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一般按规定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将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设定为不宜大于160m。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一)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五)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六)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三)尽头式消防车道

当建筑和场所的周边受地形环境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与其他道路连通的消防车道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

(四)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二、消防车道技术要求

(一)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

消防车道一般按单行线考虑,为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过,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二)消防车道的荷载

轻、中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1t,重系列消防车其总质量为15~50t。作为车道,不管是市政道路还是小区道路,一般都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通行。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且应考虑建筑物的高度、规模及当地消防车的实际参数。

(三)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车道转弯处应考虑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以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目前,我国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普通消防车9m,登高车12m,一些特种车辆16~20m。因此,弯道外侧需要保留定的空间,保证消防车紧急通行。停车场或其他设施不能侵占消防车道的宽度,以免影响扑救工作。

(四)消防车道的回车场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根据消防车辆的回转需要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五)消防车道的间距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160m。

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和电源开关应与风机的起停联锁控制,以防止通风机已停止工作,而电加热器仍继续加热导致过热起火。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以防电加热器过热引起火灾。

(11)燃油、燃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要在燃油、燃气锅炉房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消防控制室台账档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设施监控的核心场所,需要保存能够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运行情况的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消防控制室内至少保存有下列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和志愿消防队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情况等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联动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和技术规程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显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其功能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准确把控其功能是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监控与管理作用的关键。

1.图形显示装置

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其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按照下列要求显示相关信息:

(1)能够显示前述电子资料内容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够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能够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等控制装置)的动态信息。

(4)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人时,具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5)10s内能够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能够显示其他输人信号的状态信息。

(6)能够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能够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够将各类消防设施及其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图形显示装置;能够控制和显示各类消防设施的电源工作状态、各类设备及其组件的启/停等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具有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监控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能够控制具有自动控制、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的启/停,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管道穿梁及地下室剪力墙、水池等,应装设预埋套管。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消防控制室台账档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设施监控的核心场所,需要保存能够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运行情况的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消防控制室内至少保存有下列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和志愿消防队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情况等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联动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和技术规程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显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其功能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准确把控其功能是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监控与管理作用的关键。

1.图形显示装置

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其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按照下列要求显示相关信息:

(1)能够显示前述电子资料内容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够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能够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等控制装置)的动态信息。

(4)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人时,具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5)10s内能够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能够显示其他输人信号的状态信息。

(6)能够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能够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够将各类消防设施及其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图形显示装置;能够控制和显示各类消防设施的电源工作状态、各类设备及其组件的启/停等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具有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监控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能够控制具有自动控制、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的启/停,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57、消防疏散照明应应用于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面积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避难走道、前室等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9、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处不应大于1.0m。

60、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散指示标志。

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

(1)在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气体混合物的场所和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选用定型照明灯具有困难时,可将开启型照明灯具做成嵌墙式壁龛灯,检修门应向墙外开启,并保证通风良好;向室内照射的一面应有双层玻璃严密封闭,其中至少有一层必须是高强度玻璃,安装位置不应设在门、窗及排风口的正上方,距门框、窗框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距排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照明与动力合用一电源时,应有各自的分支回路,所有照明线路均应有短路保护装置。配电盘盘后接线要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锡钎焊焊接并应用绝缘布包好,金属盘面还应有良好接地。

(3)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V。携带式照明灯具(俗称行灯)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V;如在金属容器内及特别潮湿场所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36V以下照明供电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4)36V以下和220V以上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区别,低压插头应无法插入较高电压的插座内。

(5)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30A。

(6)插座不宜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上。

(7)各种零件必须符合电压、电流等级,不得过电压、过电流使用。

(8)明装吸顶灯具采用木制底台时,应在灯具与底台中间铺垫石板或石棉布。附带镇流器的各式荧光吸顶灯,应在灯具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瓷夹板隔热,禁止直接安装在可燃吊顶上。

(9)可燃吊顶上所有暗装、明装灯具、舞台暗装彩灯、舞池脚灯的电源导线,均应穿钢管敷设。

(10)舞台暗装彩灯泡、舞池脚灯彩灯灯泡的功率一般在40W以下,最大不应超过60W。彩灯之间导线应焊接,所有导线不应与可燃材料接触。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间距、材料选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施工图样的规定,接口缝距支、吊连接缘不应小于50mm,焊缝不得放在墙内。

系统组件

1)同一规格灭火剂储存容器,高度差不超过20mm。

装修材料的分类与分级。

分类

(一)按实际应用分类

装修材料按实际应用可分为以下几类:

(1)饰面材料。饰面材料包括墙壁、柱面的贴面材料,吊顶材料,地面上、楼梯上的饰面材料以及作为绝缘物的饰面材料。

(2)装饰件。装饰件包括固定或悬挂在墙上、顶棚等处的装饰物,如画、手工艺品等。

(3)隔断。隔断是指可伸缩滑动和自由拆装、不到顶的隔断。

(4)大型家具。它主要是指固定的或轻易不再搬动的家具,如酒吧台、货架、展台、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柜橱等。

(5)装饰织物。装饰织物包括窗帘、家具包布、挂毯、床上用品等纺织物等。

(二)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类

装修材料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分为以下几类

(1)顶棚装修材料。它主要是指使用在建筑物空间内,具有装饰功能的材料。通常,建筑物顶棚装饰材料包括不燃材料和可燃材料两大类。不燃类顶棚材料包括玻璃、石膏板、氯氧镁不燃无机板、硅酸钙板、水泥纤维板、玻璃棉吸声板等;可燃类顶棚材料多为塑料制品和复合材料,如PVC吊顶板、泡沫吸声板、木质吊顶板等。

(2)墙面装修材料。它主要是指采用各种方式覆盖在墙体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材料。墙面装饰材料种类繁多,按使用部位可分为内墙材料和外墙材料;从结构上可分为涂料和板材两大类。通常在建筑物中使用的墙面装饰材料有各种类型的涂料和油漆、墙纸、墙布、墙裙装饰板〔木板、塑料板、金属板等)、饰面材料、墙包材料、幕墙材料及保温隔热材料。

3)地面装修材料。它主要是指用于室内空间地板结构表面并对地板进行装修的材料。地面装修材料分为地坪涂料和铺地材料。地坪涂料以环氧树脂原料为主剂;铺地材料种类较多硬质的有地砖、木质地板,软质的有各类纺织地毯、柔性塑胶地板等。

(4)隔断装修材料。它主要是指在建筑物内用于空间分隔的材料,有隔墙和隔板之分。轻质隔墙材料一般都为不燃类材料,如彩钢板、泡沫夹芯水泥板、石膏板隔墙、硅钙板隔墙、玻璃隔墙等。隔板材料有饰面刨花板、透明的PC聚碳酸酯板、木质隔板、玻镁板等

(5)固定家具。兼有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6)装饰织物。它主要是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7)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主要是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架)、暖气罩等。

建筑消防设施作用及分类。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以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灭火、疏散、救援等多个方面,因此建筑消防设施也有与之相匹配的多种类别与功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与联动控制功能、机械加压送风与排烟系统的防烟排烟功能等。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体积、高度、耐火极限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需要有相应类别、功能的建筑消防设施作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具体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电气与可燃气体火灾监控、自动〔手动)灭火、防烟与排烟、应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电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构)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分类

现代建筑消防设施种类多、功能全,使用普遍。按其使用功能不同进行划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建筑防火分隔设施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空间内,有效阻止其蔓延扩大的一系列分隔设施。各类防火分隔设施一般在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设施有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阻火圈和防火玻璃墙等。

(二)安全疏散设施

常用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楼梯、疏散(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给水设施是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储存并提供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确保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安全可靠。消防给水设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稳压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烟与排烟设施

建筑的防烟设施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等设施。建筑的排烟设施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建筑械防烟排烟设施由送排风管道、管井、排烟防火阀、排烟阀、送风口、排烟口、送排风机等组件组成。

(五)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供配电设施是建筑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箱、线路等。消防配电箱是从消防电源到消防用电设备的中间环节。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此系统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时6间等,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应用范围可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类。

(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的,能在火灾发生时做出响应并实施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此系统依照用的喷头分为两类: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为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冷却防护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系统等;用开式洒水喷头的为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和冷却防护系统等。

(八)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专门设计的水雾喷头,在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下将水流分解成粒径不超过1mm的细小水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其主要灭火机理为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能和良好的灭火性能。该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和传动管启动两种类型,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一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泡沫一水喷雾联用系统三种类型。

(九)细水雾灭火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的,能自动和手动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该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以及乳化作用,在灭火过程中,几种作用往往同时发生,从而实现有效灭火。该系统按工作压力可分为低压系统、中压系统和高压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按动作方式可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雾化介质可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按供水方式可分为泵组式系统、瓶组式系统、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十)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由消防泵、泡沫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阀门及管道、电气控制装置组成。该系统按泡沫液发泡倍数的不同可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十一)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储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气、气雾)状态喷射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该系统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从而扑灭该防护区的火灾。气体灭火系统按其结构特点可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工程系统)和无管网灭火系统(预制系统),按防护区的特征和灭火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按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的防护区的多少,可分为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

(十二)干粉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由启动装置、氮气瓶组、减压阀、干粉罐、干粉喷头、干粉枪、干粉炮、电控柜、阀门和管系等零部件组成,一般为火灾自动探测系统与干粉灭火系统联动。此系统氮气瓶组内的高压氮气经减压阀减压后进入干粉罐,其中一部分氮气被送到干粉罐的底部,起到松散干粉灭火剂的作用。随着罐内压力的升高,部分干粉灭火剂随氮气进入出粉管,并被送到干粉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口阀门处,当干粉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口阀门处的压力达到一定值后,阀门打开(或者定压爆破膜片自动爆破),压力能迅速转化为动能,高速的气粉流便从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喷嘴中喷,射向火源,切割火焰,破坏燃烧链起到迅速扑灭或抑制火灾的作用。

(十三)消防通信设施

消防通信设施是指专门用于消防检、演练、火灾报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救援力量调度以及与医疗、消防等防灾部门之间进行联络的系统设施。其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插孔以及无线通信设备等。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移动式灭火器材是相对固定式灭火设施而言的,即可以人为移动的各类灭火器具,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梯、消防钩、消防斧、安全锤、消防桶等。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干式消火栓系统充水时间不大于5min。

(二)喷头验收检查

1)喷头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抽查10%且不少于40个,合格率100%。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间距、材料选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施工图样的规定,接口缝距支、吊连接缘不应小于50mm,焊缝不得放在墙内。

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六)气压严密性试验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管道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隐蔽场所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小于50mm,间距应均匀。

(四)水压强度试验

1)压力取值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MPa;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MPa;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MPa:卤代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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