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轮胎起重机 轮胎起重机,又称轮胎吊。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特别设计的轮胎底盘上,一般只有一个发动机和一个司机室,有4个外伸支腿。其特点是重心低,起吊作业平稳,既可支起支腿作业,又可在平坦地面上,用短臂杆,在吊重小于额定起重量75%情况下,吊重缓慢行驶;如回转3600作业。其空载行驶速度一般在3Okm/h以下,适合在比较固定的地点作业,应邮 频繁远程调动。 我国国产的轮胎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1t、2t、3t、5t、8t、16t、20t、25t、40t等。引进的车型中,有起重量更大者。 3. 履带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又称坦克吊。早些年履带起重机是在单斗挖掘机上装设起重臂架而别的,后来发展成专用履带起重机,其特点是:(l)履带因接地面积大而压强低,可在松软、附和不甚平坦的地面上行走。(2)稳定性好,不装外伸支腿。(3)在平坦和坚硬地面可在额定起重量80%情况下,吊重缓慢行驶。(4)有的履带起重机可利用特备的液压伸缩装置增大两履带的间距,进一步增加其稳定性。(5)行驶速度低,一般小于4km/h;而且行走和转弯时要损坏路面,需转移较远作业场地时,应用平板车拖运。 履带起重机也在向全液压传动方向发展,最大额定起重量达300t。我国国产的履带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5t、1Ot、15t、25t、35t、40t、50t、100t、150t、300t等。引进的履带起重机有100~1250t多种规格。以上三种起重机部分车型的起重能力请见本书的有关内容。
小吊车工作中三角形法则:三角形法,将一已知力分解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还要有下列之一的补充条件。力矩:外力可使物体产生转动作用,例如用板手拧螺母时,外力使螺母转动。为了度量力对物体的转动效果,便提出“力对点的矩”(简称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体转动时,常把物体转动的中心点称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线的垂直距离称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积称为力矩。用公式表示则为:M=+P·L 式中M——力矩,单位为N·m; P——力,单位为N;L——吊车力臂,单位为m由上式看出,力对物体转动的作用效果与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强。式中正、负号规定如下;使物体作顺时针转动的力矩规定为正号,使物体作逆时针方向转动的力矩规定为负号。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八、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九、起重机工作时,与起重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在起重机上逗留。十、起重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十不吊”原则: 1、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不吊; 2、照明不足、指挥信号不明或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悬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作业票、无安全措施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动物不吊; 8、棱角、刃口未采取防止钢丝绳磨损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或者重量不明的物体不吊; 10、野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六级以上大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