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等级: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培训内容:
维修电工、电工、电焊工、机修钳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数控机床操作工、钳工、工具钳工、冷作工、制冷设备维修工、锅炉操作工、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营业员、物业管理员、模具制造工、模具设计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管道工、车工等
报名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的;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的;
3、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的;
4、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5、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的;
6、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