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连云港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哪家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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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现场检查
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以及产品质量检查。
(一)合法性检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防产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生产,并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重点查验其符合国家市场准人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以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市场准入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市场准入文件
(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强制认证证书。
(2)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3)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产品类的消防产品,查验其经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4)非消防产品类的管材管件以及其他设备,查验其法定质量保证文件。
2.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1)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
(2)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
(二)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是防止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施工,确保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有效手段。消防产品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查验到场消防产品的铭牌标志、产品关键组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等一致性程度
直升机停机坪。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建筑中部需设置避难层,当建筑某楼层着火导致人员难以向下疏散时,往往需到达上一避难层或屋面等待救援,此时仅靠消防救援人员利用云梯车或地面登高施救条件有限,利用直升机营救被困于屋顶的避难者就比较快捷。
一、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二、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一)起降区
(1)起降区面积的大小。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当采用矩形平面时,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的长度。
(2)起降区场地的耐压强度。由直升机的动荷载、静荷载以及起落架的构造形式决定,同时考虑冲击荷载的影响,以防直升机降落控制不良,导致建筑物破坏。通常,按所承受集中荷载不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考虑。
(3)起降区的标志。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当一幢大楼的屋顶层局部为停机坪时,设置停机坪标志尤为重要。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
(二)设置待救区与出口
设置待救区,以容纳疏散到屋顶停机坪的避难人员。用钢制栅栏等与直升机起降区分隔,防止避难人员涌至直升机处,延误营救时间或造成事故。待救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m,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夜间照明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障夜间的起降。
(四)设置灭火设备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用于扑救避难人员携带的火种以及直升机可能发生的火灾。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消火栓系统安装前检查,各位考生学起来吧。
各项检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管道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隐蔽场所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小于50mm,间距应均匀。
(四)水压强度试验
1)压力取值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MPa;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MPa;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MPa:卤代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直升机停机坪。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建筑中部需设置避难层,当建筑某楼层着火导致人员难以向下疏散时,往往需到达上一避难层或屋面等待救援,此时仅靠消防救援人员利用云梯车或地面登高施救条件有限,利用直升机营救被困于屋顶的避难者就比较快捷。
一、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二、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一)起降区
(1)起降区面积的大小。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当采用矩形平面时,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的长度。
(2)起降区场地的耐压强度。由直升机的动荷载、静荷载以及起落架的构造形式决定,同时考虑冲击荷载的影响,以防直升机降落控制不良,导致建筑物破坏。通常,按所承受集中荷载不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考虑。
(3)起降区的标志。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当一幢大楼的屋顶层局部为停机坪时,设置停机坪标志尤为重要。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
(二)设置待救区与出口
设置待救区,以容纳疏散到屋顶停机坪的避难人员。用钢制栅栏等与直升机起降区分隔,防止避难人员涌至直升机处,延误营救时间或造成事故。待救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m,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夜间照明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障夜间的起降。
(四)设置灭火设备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用于扑救避难人员携带的火种以及直升机可能发生的火灾。
建筑消防设施作用及分类。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以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灭火、疏散、救援等多个方面,因此建筑消防设施也有与之相匹配的多种类别与功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与联动控制功能、机械加压送风与排烟系统的防烟排烟功能等。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体积、高度、耐火极限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需要有相应类别、功能的建筑消防设施作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具体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电气与可燃气体火灾监控、自动〔手动)灭火、防烟与排烟、应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电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构)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分类
现代建筑消防设施种类多、功能全,使用普遍。按其使用功能不同进行划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建筑防火分隔设施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空间内,有效阻止其蔓延扩大的一系列分隔设施。各类防火分隔设施一般在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设施有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阻火圈和防火玻璃墙等。
(二)安全疏散设施
常用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楼梯、疏散(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给水设施是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储存并提供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确保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安全可靠。消防给水设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稳压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烟与排烟设施
建筑的防烟设施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等设施。建筑的排烟设施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建筑械防烟排烟设施由送排风管道、管井、排烟防火阀、排烟阀、送风口、排烟口、送排风机等组件组成。
(五)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供配电设施是建筑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箱、线路等。消防配电箱是从消防电源到消防用电设备的中间环节。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此系统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时6间等,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应用范围可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类。
(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的,能在火灾发生时做出响应并实施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此系统依照用的喷头分为两类: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为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冷却防护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系统等;用开式洒水喷头的为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和冷却防护系统等。
(八)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专门设计的水雾喷头,在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下将水流分解成粒径不超过1mm的细小水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其主要灭火机理为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能和良好的灭火性能。该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和传动管启动两种类型,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一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泡沫一水喷雾联用系统三种类型。
(九)细水雾灭火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的,能自动和手动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该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以及乳化作用,在灭火过程中,几种作用往往同时发生,从而实现有效灭火。该系统按工作压力可分为低压系统、中压系统和高压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按动作方式可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雾化介质可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按供水方式可分为泵组式系统、瓶组式系统、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十)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由消防泵、泡沫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阀门及管道、电气控制装置组成。该系统按泡沫液发泡倍数的不同可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十一)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储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气、气雾)状态喷射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该系统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从而扑灭该防护区的火灾。气体灭火系统按其结构特点可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工程系统)和无管网灭火系统(预制系统),按防护区的特征和灭火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按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的防护区的多少,可分为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
(十二)干粉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由启动装置、氮气瓶组、减压阀、干粉罐、干粉喷头、干粉枪、干粉炮、电控柜、阀门和管系等零部件组成,一般为火灾自动探测系统与干粉灭火系统联动。此系统氮气瓶组内的高压氮气经减压阀减压后进入干粉罐,其中一部分氮气被送到干粉罐的底部,起到松散干粉灭火剂的作用。随着罐内压力的升高,部分干粉灭火剂随氮气进入出粉管,并被送到干粉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口阀门处,当干粉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口阀门处的压力达到一定值后,阀门打开(或者定压爆破膜片自动爆破),压力能迅速转化为动能,高速的气粉流便从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喷嘴中喷,射向火源,切割火焰,破坏燃烧链起到迅速扑灭或抑制火灾的作用。
(十三)消防通信设施
消防通信设施是指专门用于消防检、演练、火灾报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救援力量调度以及与医疗、消防等防灾部门之间进行联络的系统设施。其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插孔以及无线通信设备等。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移动式灭火器材是相对固定式灭火设施而言的,即可以人为移动的各类灭火器具,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梯、消防钩、消防斧、安全锤、消防桶等。
2)试验方法: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2)同一规格驱动气体储存容器,高度差不超过10mm。
其他感温元件应安装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作用温度应比通风系统正常工作时的最温度高约25℃,一般可采用70℃。
(8)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风机等设备应用不燃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楼(厅)等大空间建筑和单、多层办公楼以及丙、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当风管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已设置防烟防火阀时,可用燃烧产物毒性较小的难燃材料。
(9)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卫生间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设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公共建筑的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垂直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以免影响平时厨房操作中的排风。
(10)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超细玻璃棉、玻璃纤维、岩棉、矿渣棉等)及其黏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燃烧产物毒性较小的难燃材料(如自熄性聚氨酯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以减少火灾蔓延。
消火栓系统分为市政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它们的构成各有不同,具体介绍如下:
一、市政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系统
市政消火栓系统设置在市政给水管网上,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在建筑外,两者都采用室外消火栓,其主要用途都是供消防车取水,经增压后向建筑内的供水管网供水或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室外消火栓系统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和室外消火栓组成。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是扑救建筑内火灾的主要设施,通常安装在消火栓箱内,与消防水带和水枪等器材配套使用,是使用最普遍的消防设施之一,在消防灭火中因性能可靠、成本低廉而被广泛采用。
11、高度27m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近楼梯口的距离大大于15m的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除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单元式住宅,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娱乐场所、老幼建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一级二级不应大于25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25(1+0.25)=31.25m.。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喷头喷水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2)同一规格驱动气体储存容器,高度差不超过10mm。
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分类、安装构成等内容。
一、系统分类
按保护形式:全淹没、局部应用;
按安装结构:管网(组合分配、单元独立)、预制:
按灭火剂:二氧化碳、卤代烷烃(七氟丙烷)、惰性气体(IG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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