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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27 09:50:39        浏览次数:818        返回列表

2020年连云港有没有周六日授课的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连云港海州区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2020年连云港有没有周六日授课的消防工程师培训班

送风口

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

2)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2020年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干式自喷系统验收调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异物清除;

3)阀门启闭状态,铅封、锁链完好状况;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电气设备材料清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以及按照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提交的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了解环境可能出现爆炸的危险介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电气装置的组成等基本数据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结合消防设计文件现场查验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和防爆标识,测量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

消防供水设施、设备

(一)消防水泵

1.消防水泵的安装调试

(1)安装前要对水泵进行手动盘车,检查其灵活性。除小型管道泵可以将水泵直接安装在管道上而不做基础外,大多数水泵的安装需要设置混凝土基础。水泵安装前应对土建施工的基础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水泵基础符合相应水泵产品样本中水泵安装基础图的要求。设备基础的位置、尺寸、度及地脚螺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设备基础表面要平整光滑,并清除地脚螺栓预留孔内的杂物。

(2)水泵的减振设施。当有减振要求时,水泵应配有减振设施,将水泵安装在减振台座上。减振台座是在水泵的底座下增设槽钢框架或混凝土板,框架或混凝土板通过地脚螺栓与基础紧固,减振台座下使用减振装置。常用的减振设施有橡胶隔振垫、橡胶剪切减振器、阻尼弹簧减振器等。

(3)水泵安装操作。水泵安装有分体安装和整体安装两种方式。水泵安装得好坏,对水泵的运行和寿命有重要影响。

2.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要求

(1)控制柜的基座,其水平度误差不应大于±2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2)控制柜与基座采用不应小于φ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3)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3.消防水泵的检测验收要求

(1)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

(2)对照图样,检查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并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用电源应能正常切换;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状态信号。

(6)在阀门出口用压力表检查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额定压力的14倍。

(7)采用固定和移动式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8)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二)消防增(稳)压设施

1.气压水罐的安装要求

(1)气压水罐有效容积、气压、水位及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安装位置和间距、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气压水罐宜有有效水容积指示器。

(4)气压水罐安装时其四周要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消防稳压罐的布置应合理、紧凑。

(5)当气压水罐设置在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冰。

2.稳压泵的安装要求

(1)稳压泵的型号、规格、流量和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排水的要求。

3.气压水罐的验收要求

(1)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调节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气侧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稳压泵的验收要求

(1)稳压泵的型号、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稳压泵的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的技术措施。

(3)稳压泵在1h内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大于15次h。

(4)稳压泵供电应正常,自动手动启停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用电源能正常切换。

(5)稳压泵吸水管应设置明杆闸阀,稳压泵出水管应设置消声止回阀和明杆闸阀。

(三)消防水泵接合器

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要求

(1)组装式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2)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

(3)墙壁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4)地下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防水和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5)水泵接合器与给水系统之间不应设置除检修阀门以外的其他阀门;检修阀门应在水泵接合器周围就近设置,且应保证便于操作。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检测验收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用于保护接合器的装置除外)

(2)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3)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的耐久性指示标志,当系统采用分区或对不同系统供水时,必须标明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区域及系统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4)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5)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用消防车车载消防水泵进行充水试验,供水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分区供水时应确定消防车的最大供水高度和接力泵的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送风口

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包括供水设施、管网及系统组件等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技术检测、竣工验收等内容。



一、喷头

(一)喷头安装及质量检测要求

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安装前,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确定不同使用场所的喷头型号、规格。喷头安装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1)采用专用工具安装喷头,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释放原件损伤的,应采用型号、规格相同的喷头进行更换。

(2)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严禁在喷头上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不同类型的喷头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1)直立型喷头连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向上直立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2)下垂型喷头连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3)边墙型喷头根据选定的型号、规格,水平安装于顶棚(吊顶)下的边墙上,或者直立向上、下垂安装于顶棚下。

4)干式喷头连接于特殊的短立管上,根据其保护区域结构特征和喷头型号、规格,直立向上、下垂或者水平安装于配水支管上,短立管入口处设置密封件,阻止水流在喷头动作前进入立管。

5)嵌入式喷头、隐蔽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或者全部本体嵌入吊顶护覃内,喷头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6)齐平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本体下垂安装于吊顶内配水支管上,部分或者全部热敏元件随部分喷头本体安装于吊顶下。

7)喷头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加设喷头防护罩。

(4)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在系统配水干管、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5)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喷头的位置、间距,根据土建工程中吊顶、顶板、门、窗、洞口或者其他障碍物以及仓库的堆垛、货架设置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喷头位置,以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中关于建筑最大净空高度、作用面积和仓库内喷头设置等技术参数,以及喷头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者障碍物的距离要求

(6)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者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的规定。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设喷头。当增设的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

(7)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的规定。

(二)检测方法

用目测观察和尺量检的方法检测。技术检测具体方法和判定标准详见竣工验收中喷头的验收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



二、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安装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组织实施

(一)报警阀组安装及技术检测共性要求

1.报警闽组安装要求

报警阀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并通过技术检测控制其安装质量:

(1)按照标准图集或者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图样进行报警阀阀体及其附属管路的安装。

(2)报警阀组垂直安装在配水干管上,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水流标识与系统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的安装顺序为: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3)按照设计图样中确定的位置安装报警阀组;设计未予明确的,报警阀组安装在便于操作、监控的明显位置。

(4)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5)报警阀组安装在室内时,室内地面增设排水设施



三、水流报警装置

水流报警装置根据系统类型的不同,可选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其组合对系统水流压力、流动等进行监控报警。

(一)水流指示器

1.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管内不应有焊渣等异物,方可安装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安装前,对照消防设计文件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

(1)水流指示器桨片、膜片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

(2)水流指示器安装后,其桨片、膜片动作灵活,不得与管壁发生碰擦。

(3)同时使用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控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

2.检测方法

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方法和步骤进行检测

(1)安装前,检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对照图样检查、核对产品型号、规格。

(2)目测检查电气元件的安装位置,开启试水阀门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水流方向。

(3)放水检水流指示器桨片、膜片动作情况,检有无卡阻、碰擦等情况。

(4)采用卷尺测量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

2)干式、预作用系统,采用水、空气或氮气作为介质分别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三、系统调试

联动调试及检测目测;系统控制装置均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

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粉尘的种类,选择防尘结构或尘密结构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六)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以下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需要接地。

(1)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敷设铠装电缆的金属构架。检查时还需注意,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接地干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2)干式、预作用系统,采用水、空气或氮气作为介质分别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三、系统调试

联动调试及检测目测;系统控制装置均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

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4)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风速要求

1.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2.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

4.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

5.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

消防电梯,跟随优路教育一起开始今天的消防学习之旅吧。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异物清除;

3)阀门启闭状态,铅封、锁链完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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