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是用现代教育观念和科学方法对0-3岁婴儿进行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工作。
0-3岁是人一生中身体和大脑发育*迅速的时期,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聪明、健康,所以育婴师这个职业应运而生。
一、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经统一考试合格,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4、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5、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6、培训要求:
⑴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10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⑵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8、鉴定要求
⑴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⑵ 申报条件 [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注释1) 工作 1 年(含)以上。
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注释2)或相关职业(注释三)工作 6 年(含)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注释1: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下同。
注释2: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注释3: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教育学、小学教育,下同。
⑶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或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⑷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或现场操作时,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 3人(含)以上单数。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时,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⑸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min;技能考核时间: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不少于 90min,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考核时不少于 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