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焦作专业的消防工程师培训班都有那些
焦作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报警系统动作,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四、系统竣工验收一一合格判定标准
(一)管网验收检查
1)管网排水坡度:0.002~0.005
2)管网容积:《自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8.0.11
干式、由火灾自报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雨淋、仅由火灾自报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2min。
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燃油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供柴油发电机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储罐,其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
二、直燃机的防火防爆
溴化锂直燃式制冷机组(简称直燃机)是通过燃油或燃气直接提供热源,制取5℃以上的冷水和70℃C以下热水的冷热水机组。随着城市建筑的快速发展,大型建筑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空气调节系统越来越多,直燃机具有体积小、能耗少、功能全、无大气污染及一次性投资费用较低的优点。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在建筑以外单独设置直燃机房的可能性较小,溴化锂直燃机体积小、安全可靠度高,适合设置在室内。
(一)直燃机的工作特点
直燃机是由高压发生器、低压发生器、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等主要设备组成的管壳式换热器的组合体。该设备属于真空设备,始终处于负压状态下运行,而锅炉大多处于正压状态运行,因而直燃机相对燃气锅炉安全系数较高。
2)干式、预作用系统,采用水、空气或氮气作为介质分别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三、系统调试
联动调试及检测目测;系统控制装置均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
预作用、雨淋、水幕系统:模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输入各类火灾探测信号,报警控制器输出声光报警信号,启动系统。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水幕系统,启动1只闭式喷头,雨淋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消防水泵启动。
1.自然通风
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包括供水设施、管网及系统组件等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技术检测、竣工验收等内容。
一、喷头
(一)喷头安装及质量检测要求
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安装前,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确定不同使用场所的喷头型号、规格。喷头安装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1)采用专用工具安装喷头,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释放原件损伤的,应采用型号、规格相同的喷头进行更换。
(2)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严禁在喷头上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不同类型的喷头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1)直立型喷头连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向上直立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2)下垂型喷头连接DM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3)边墙型喷头根据选定的型号、规格,水平安装于顶棚(吊顶)下的边墙上,或者直立向上、下垂安装于顶棚下。
4)干式喷头连接于特殊的短立管上,根据其保护区域结构特征和喷头型号、规格,直立向上、下垂或者水平安装于配水支管上,短立管入口处设置密封件,阻止水流在喷头动作前进入立管。
5)嵌入式喷头、隐蔽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或者全部本体嵌入吊顶护覃内,喷头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6)齐平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本体下垂安装于吊顶内配水支管上,部分或者全部热敏元件随部分喷头本体安装于吊顶下。
7)喷头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加设喷头防护罩。
(4)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在系统配水干管、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5)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喷头的位置、间距,根据土建工程中吊顶、顶板、门、窗、洞口或者其他障碍物以及仓库的堆垛、货架设置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喷头位置,以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中关于建筑最大净空高度、作用面积和仓库内喷头设置等技术参数,以及喷头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者障碍物的距离要求
(6)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者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的规定。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设喷头。当增设的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
(7)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的规定。
(二)检测方法
用目测观察和尺量检的方法检测。技术检测具体方法和判定标准详见竣工验收中喷头的验收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
二、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安装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组织实施
(一)报警阀组安装及技术检测共性要求
1.报警闽组安装要求
报警阀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并通过技术检测控制其安装质量:
(1)按照标准图集或者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图样进行报警阀阀体及其附属管路的安装。
(2)报警阀组垂直安装在配水干管上,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水流标识与系统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的安装顺序为: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3)按照设计图样中确定的位置安装报警阀组;设计未予明确的,报警阀组安装在便于操作、监控的明显位置。
(4)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5)报警阀组安装在室内时,室内地面增设排水设施
三、水流报警装置
水流报警装置根据系统类型的不同,可选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其组合对系统水流压力、流动等进行监控报警。
(一)水流指示器
1.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管内不应有焊渣等异物,方可安装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安装前,对照消防设计文件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
(1)水流指示器桨片、膜片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
(2)水流指示器安装后,其桨片、膜片动作灵活,不得与管壁发生碰擦。
(3)同时使用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控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
2.检测方法
水流指示器按照下列方法和步骤进行检测
(1)安装前,检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对照图样检查、核对产品型号、规格。
(2)目测检查电气元件的安装位置,开启试水阀门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水流方向。
(3)放水检水流指示器桨片、膜片动作情况,检有无卡阻、碰擦等情况。
(4)采用卷尺测量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
2)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从事维护管理的人员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实施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喷头溅水盘与顶棚距离等。
(2)报警阀组外观、排水设施状况、水源控制阀的启闭状态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水流指示器)工作情况。
1.喷头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喷头进行巡查:
(1)观察喷头与保护区域环境是否匹配,判定保护区域使用功能、危险性级别是否发生变化
(2)检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等情况。
(3)检保护区域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或者新增装饰物、隔断、高大家具以及其他障碍物;若有上述情况,采用目测、尺量等方法,检查喷头保护面积、与障碍物间距等是否发生变化
2.报警阀组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报警阀组进行巡查
(1)检查报警阀组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
(2)检查报警阀组组件是否齐全,表面有无裂纹、损伤等现象。
(3)检查报警阀组是否处于伺应状态,观察其组件有无漏水等情况。
(4)检查报警阀组设置场所的排水设施有无排水不畅或者积水等情况。
(5)检查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的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相关设备及其通用阀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监控信息显示是否准确。
(6)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的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显示信息是否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巡查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进行巡查
(1)检查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和观察,有无排水设施。
(2)检查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能否准确显示系统最不利点处的静压值。
4.系统供电巡查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系统供电情况进行巡查:
(1)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切换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检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
(三)巡查周期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至少每日组织一次系统全面巡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周期性检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经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水检修的,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同意后,派人临场监督,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能停水动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应不定期更换。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6)过滤器排渣、完好状况检查
(7)报警阀启动性能测试。
(8)电磁阀启动试验。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检查项目“(l)”“(4)”项采用手动启动或者模拟启动试验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的,检消防水泵、电磁阀使用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块状态等。属于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调整控制方式;属于设备、部件损坏、失常的,及时更换;属于供电、燃料供给不正常的,对电源、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报修;属于泵体、管道存在局部锈蚀的,进行除锈处理;水泵、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部位,及时清理污渍、除锈、更换润滑油。
(2)喷头外观及备用数量检查,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溅水盘损坏、溅水盘上存在影响使用的异物等)的,及时更换喷头,清除喷头上的异物;更换或者安装喷头使用专用扳手。对于备用喷头数量不足的,及时按照单位程序采购补充。
(3)系统各个控制阀门铅封损坏,或者锁链未固定在规定状态的,及时更换铅封,调整锁链至规定的固定状态;发现阀门有漏水、锈蚀等情形的,更换阀门密封垫,修理或者更换阀门,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
(4)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发现水位不足、气体压力不足的,查明原因,及时补足消防用水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量、气压。
1)属于操作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2)属于系统存在严重漏水的,找准渗漏点,按照程序报修。
3)属于水位监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及时修理或者更换;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恢复至关闭状态。
4)属于消防用水被挪作他用的,检查并完善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5)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表读数低于设定压力值的,首先检查压力表的完好性和控制阀开启情况。属于压力表控制阀未开启或者开启不完全的,完全开启压力表控制阀;属于压力表损坏的,及时更换压力表。确定压力表正常后,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补压,并检查有无气体泄漏点。
(5)查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发现闷盖、接口等部件有缺失的,及时采购安装;发现有渗漏的,检查相应部件的密封垫完好性,找管道、管件因锈蚀、损伤等出现的渗漏。属于密封垫密封不严的,调整密封垫位置或者更换密封垫;属于管件锈蚀、损伤的,更换管件或进行防锈、除锈处理。
(6)检系统过滤器的使用性能,对滤网进行拆洗,并重新安装到位。
(7)利用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检查报警阀组功能及其出水情况。
1)湿式报警阀组。①检查主阀以及各个部件外观,发现主阀锈蚀、部件漏水的,及时予以除锈、维修或者更换。②检查主阀前后压力表,发现压力表读数不准确的,对压力表进行校验、检修或者更换;发现主阀系统侧与供水侧压力表压差≥0.01MPa的,确认压力表完好后对系统侧放水泄压。③检延时装置、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系统等部件功能,发现延时装置、排水系统等排水不畅,压力开关动作不灵敏、不能启动消防水泵、信号反馈不准确,水力警铃动作不灵活、卡阻或者铃声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铃声不洪亮等情形的,及时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④系统复位后,检并确认主阀复位情况,确保其复位到位。
2)预作用报警阀组和干式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查充气装置、加速排气装置、电磁阀等功能,发现充气装置启停不准确、充气压力值不符合设计要求,加速排气装置排气速度不正常,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设备。③检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3)雨淋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电磁阀功能,发现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的,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电磁阀。③检查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8)对电磁阀进行启动试验,发现电磁阀动作失常的,及时采购更换。
(二)季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流指示器报警试验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进场动作、报警检查试验时,首先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好性,符合试验条件的,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或者试水阀,发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警的,首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控制线路,若存在断路、接线不实等情况的,重新接线至正常;之后,检查水流指示器,发现有异物、杂质等卡阻桨片的,及时清除异物、杂质;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到位的,重新调试到位
(2)检室外阀门井情况,发现阀门井积水、有垃圾或者有杂物的,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垃圾、杂物;发现管网中的控制阀门未完全开启或者关闭的,完全开启到位;发现阀门有漏水情况的,按照前述室内阀门的要求查漏、修复、更换、除锈。
(3)分别利用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和报警阀组旁的放水试验阀等测试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全面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测试装置的完好性和控制方式,确认设备(装置)完好、控制方式为“自动”状态后,分别进行功能性试验
2)经现场测试,发现报警阀组、系统出水、报警联动、信号反馈等功能存在问题的,查找并及时消除故障。
(三)年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水泵流量性能测试。
(5)系统联动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组织实施水源供水能力测试、水泵流量性能测试和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试验。
(2)检消防储水设备结构、材料,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缺损和重新涂漆。
(3)系统联动试验按照验收、检测要求组织实施,可结合年度检测一并组织实施。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各位考生学起来吧。
7)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
排烟量计算
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2.除中庭外,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h)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3.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其系统排烟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系统负担具有相同净高场所时,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应按排烟量最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对于建筑空间净高为6m及以下的场所,应按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
报警系统动作,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四、系统竣工验收一一合格判定标准
(一)管网验收检查
1)管网排水坡度:0.002~0.005
2)管网容积:《自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8.0.11
干式、由火灾自报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雨淋、仅由火灾自报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2min。
消防供水设施、设备
(一)消防水泵
1.消防水泵的安装调试
(1)安装前要对水泵进行手动盘车,检查其灵活性。除小型管道泵可以将水泵直接安装在管道上而不做基础外,大多数水泵的安装需要设置混凝土基础。水泵安装前应对土建施工的基础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水泵基础符合相应水泵产品样本中水泵安装基础图的要求。设备基础的位置、尺寸、度及地脚螺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设备基础表面要平整光滑,并清除地脚螺栓预留孔内的杂物。
(2)水泵的减振设施。当有减振要求时,水泵应配有减振设施,将水泵安装在减振台座上。减振台座是在水泵的底座下增设槽钢框架或混凝土板,框架或混凝土板通过地脚螺栓与基础紧固,减振台座下使用减振装置。常用的减振设施有橡胶隔振垫、橡胶剪切减振器、阻尼弹簧减振器等。
(3)水泵安装操作。水泵安装有分体安装和整体安装两种方式。水泵安装得好坏,对水泵的运行和寿命有重要影响。
2.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要求
(1)控制柜的基座,其水平度误差不应大于±2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2)控制柜与基座采用不应小于φ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3)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3.消防水泵的检测验收要求
(1)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
(2)对照图样,检查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并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用电源应能正常切换;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状态信号。
(6)在阀门出口用压力表检查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额定压力的14倍。
(7)采用固定和移动式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8)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二)消防增(稳)压设施
1.气压水罐的安装要求
(1)气压水罐有效容积、气压、水位及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安装位置和间距、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气压水罐宜有有效水容积指示器。
(4)气压水罐安装时其四周要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消防稳压罐的布置应合理、紧凑。
(5)当气压水罐设置在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冰。
2.稳压泵的安装要求
(1)稳压泵的型号、规格、流量和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排水的要求。
3.气压水罐的验收要求
(1)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调节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气侧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稳压泵的验收要求
(1)稳压泵的型号、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稳压泵的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的技术措施。
(3)稳压泵在1h内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大于15次h。
(4)稳压泵供电应正常,自动手动启停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用电源能正常切换。
(5)稳压泵吸水管应设置明杆闸阀,稳压泵出水管应设置消声止回阀和明杆闸阀。
(三)消防水泵接合器
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要求
(1)组装式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2)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
(3)墙壁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4)地下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防水和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5)水泵接合器与给水系统之间不应设置除检修阀门以外的其他阀门;检修阀门应在水泵接合器周围就近设置,且应保证便于操作。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检测验收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用于保护接合器的装置除外)
(2)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3)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的耐久性指示标志,当系统采用分区或对不同系统供水时,必须标明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区域及系统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4)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5)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用消防车车载消防水泵进行充水试验,供水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分区供水时应确定消防车的最大供水高度和接力泵的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2020年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干式系统维护管理。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锅炉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7)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上锁或闩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机械排烟系统
1)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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