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喷油器喷油压力,观察喷雾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清洗和调整。2.检查喷油提前角,检查气门间隙。3.检查水泵排水情况,必要时更换水封。4.检查曲轴箱通风装置,看其是否通畅,如堵塞,应清理。5.检查主要零部件的紧固情况,对连杆螺栓,曲轴主轴承螺栓,汽缸盖螺栓必要时拆换或重新按规定扭矩拧紧。6.检查电器设备、查看各电线接头是否接牢,有烧损的应更换。7.清洗机油、燃油管路。8.清洗废气涡轮增压器的气、油道及涡轮壳等零件的油污和积炭。(3)三级技术保养。除二级技术保养项目外,尚需增加下列项目。1.检查汽缸盖组件,观察气门,气门座,气门导管,气门弹簧,推杆和摇臂配合面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2.检查曲轴组件,检查推力轴承,主轴承是否磨损超限,必要时更换。3.检查连杆组件,即检查活塞环、汽缸套、连杆瓦及小偷套的磨损情况。4.检查传动机构和配气定时。5.检查喷油泵柱塞偶件的密封性及调速器的磨损情况。6.检查喷油压力及雾化情况。7.检查涡轮增压器叶轮和壳体和间隙以及气封、油封等零件是否损坏。8.检查机油泵、水泵的磨损程度。9.检查充、发电机及启动机,清洗各部件,加注新的润滑脂。
一、吊车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一、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二、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三、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四、起重机司机班前、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五、起重机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信号。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六、司机在收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动作。起吊重物时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七、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