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 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 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 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 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 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 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塔吊的使用基本常识:小高层100米以下,用QTZ5008,23万左右, 中高140米以下,用QTZ5013或QTZ5313,27万至32万, 高层200米以下,用QTZ6313或QTZ7030,80万至120万 以上价格为市场上的中等价位,因生产厂家和配置不同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塔吊按照力矩进行划分,大致划分为QTZ125(力矩1250).QTZ80(力矩800)..QTZ63(力矩630)..QTZ50(力矩500)..QTZ40(力矩400)QTZ31.5,QTZ25型塔式起重机,大部分工程建设使用QTZ63、QTZ50、QTZ40塔吊,QTZ31.5.QTZ25塔吊在大部分省市基本淘汰了。年限: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吊,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⒈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⒉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⒊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二)若塔吊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三)除整机外,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吊车柴油机的维护与护养:为了使柴油机保持正常运行,延长使用期限,除正确地进行操作外,还必须定期对柴油机各部进行系统的调整和清晰。为了使柴油机保持正常运行,延长使用期限,除正确地进行操作外,还必须定期对柴油机各部进行系统的调整和清晰,充分发挥柴油机的工作效能和经济性,因此,在柴油机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保养制度,认真做好各项保养工作。就我国目前柴油机使用状况及保修制度而言,长期执行的是定期保养制,当前正处于定期保养制向先进的定检维护制过渡阶段。定期保养制一般分为三个级别。(1)一级技术保养1.检查蓄电池电压和电液相对密度。 电液相对密度一般在1.28-1.30(环境温度15℃),一般不应低于1.27.同时液面高出极板10-15mm,不足应加注蒸馏水。2.检查三角皮带的张紧程度。3.清洗空气滤清器 4.更换燃油滤清器 5.更换机油滤清器 6.更换机油 7.对有注油嘴及机械转速接头处,加注符合规定的润滑脂 8.清洗冷却水散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