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南靠谱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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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可确保消防车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消防车道可以利用交通道路,但在通行的净度、净宽度、地面承载力、转弯半径等方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需求,并保证畅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一般按规定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将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设定为不宜大于160m。
管道对口焊缝上不得开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装在支吊架位置上。
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六)气压严密性试验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细水雾灭火系统
(一)喷头安装
1、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
2、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
3、喷头与管道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0形圈密封,不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粘结剂密封。
(二)控制阀组
分区控制阀安装高度1.2~1.6m,操作面与墙、设备距离不小于0.8m。
(三)系统冲洗、试压
1、管网试压
(1).水压试验
①试验条件
②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1.5倍:
2、试验要求
(1)升至试验压力,稳压5min,无损坏、变形;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
(2)气压试验
①试验介质:空气或氮气:
②试验压力:干式、预作用系统,0.28MPa,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双流体系统的管道进行气压强度试验,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80%。
(四)系统维护管理
1、月检
(1)系统组件外观;
(2)分区控制阀动作情况;
(3)铅封、锁链完好性;
(4)储水箱、储水容器水位,储气容器气体压力;
(5)试水阀动作信号反馈试验;
(6)喷头外观及备用品数量:
(7)防护罩完好性。
2、季检
(1)泵组式系统放水试验:
(2)瓶组式系统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年检
(1)水源供水能力:
(2)组件、管道及管件全面检查;
(3)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
(4)联动试验。
规定的内容,对各类消防设施的设置场所(防护区域)、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设置场所(防护区域)安全性检查、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对于有数据测试要求的项目,采用规定的仪器、仪表、量具等进行测试。相关仪器、仪表、量具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本书附录。
(3)逐项记录各类消防设施检测结果以及仪器、仪表、量具等测量显示数据,填写检测记录检测过程中,采用对讲设备进行联络;检测结束后,将各类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二)竣工验收
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三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1.资料检查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验收资料,供参验单位进行资料检查: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人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5)隐蔽工程检验收记录以及灭火系统阀门、其他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现场检查
现场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设备用房设置等检、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具体包括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外观质量。
(3)通过专业仪器设备现场测量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
(4)测试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
(5)检查、测试其他涉及消防设施规定要求的项目。
一消技术实务章节预习知识点:电力变压器防火防爆。
每根消防水带应以有色线作带身中心线,在端部附近中心线两侧须用不易脱落的油墨清晰地印上下列标识:产品名称、设计工作压力、规格(公称内径及长度)、经线、纬线及衬里的材质、生产厂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
(2)织物层外观质量。合格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
(3)消防水带长度。将整卷消防水带打开,用卷尺测量其总长度,测量时应不包括消防水带的接口,将测得的数据与有衬里消防水带的标称长度进行对比,如消防水带长度小于消防水带长度规格1m以上的,则可以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4)压力试验。截取12m长的消防水带,使用手动试压泵或电动试压泵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在试验压力状态下,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压力应不小于消防水带工作压力的3倍。如常用8型消防水带的试验压力为1.2MPa,爆破压力应不小于3.6MPa。
(三)消防水枪的分类
(1)按其喷水方式可分为直流水枪、喷雾水枪和多用途水枪。
(2)按其喷嘴直径可做以下分类
1)消防直流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3mm、16mm、19mm三种规格。
2)消防开关直流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6mm8mm、10mm、13mm、16mm、19mm、22mm七种规格。
3)消防撞击式喷雾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3mm6mm、19mm三种规格。
4)消防离心式喷雾水枪喷嘴直径只有16mm种规格。
5)消防簧片式喷雾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6mm、9mm两种规格。
6)球阀转换式消防多用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6mm、19mm两种规格。
7)球阀转换式消防两用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6mm、8mm、10mm、13mm、16mm、19mm六种规格。
(四)消防水枪的检查
1)表面质量检。合格的消防水枪铸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纹及孔眼。使用小刀轻刮消防水枪铝制件表面,检查是否进行过阳极氧化处理。
(2)抗跌落性能检。将消防水枪以喷嘴垂直朝上、喷嘴垂直朝下(旋转开关处于关闭位置),以及消防水枪轴线处于水平(若有开关时,开关处于消防水枪轴线之下并处于关闭位置)三个位置,从离地(2±0.02)m高处(从消防水枪的最低点算起)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
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安装时,消火栓顶距地面高为0.64m,立管应垂直、稳固,控制阀门井距消火栓不应超过1.5m,消火栓弯管底部应设支墩或支座。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等检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以及竣工报告。
(三)调试要求
各类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单机设备、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等内容。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以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和电源开关应与风机的起停联锁控制,以防止通风机已停止工作,而电加热器仍继续加热导致过热起火。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以防电加热器过热引起火灾。
(11)燃油、燃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要在燃油、燃气锅炉房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等检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以及竣工报告。
(三)调试要求
各类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单机设备、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等内容。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以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地下商业可增加1倍至2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13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建筑物内的通风和空调系统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了舒适的环境条件,但如系统设计不当,不仅设备本身存在火险隐患,而且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还将成为火灾在建筑物内蔓延传播的重要途径。由于这类管道纵横交错贯穿于建筑物中,火灾由此蔓延的后果极为严重。在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的厂房内,加强通风,及时排除空气中的可燃有害物质,是一项很重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范》(GB50067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要求
(1)甲、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排出的含有可燃物质的空气重新进人厂房,增加火灾危险性。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如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如棉、毛、麻等),易造成火灾的迅速蔓延,应在通风机前设滤尘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之后,再循环使用。
(2)甲、乙类生产厂房用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且其排风设备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因为甲、乙类生产厂房排出的空气中常含有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如果将排风设备或送风设备与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一旦发生设备事故或起火爆炸事故,这些可燃物质就会沿着管道迅速传播,扩大灾害损失。
(3)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排风管道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4)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如容易放出可燃气体氢气的蓄电池室、存放使用甲类液体的小型零配件库房、电影放映室、化学实验室、化验室、易燃化学药品库等),设置排风设备时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发生的火灾通过风道扩散到其他房间。此外,其排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应通向安全地点进行泄放。
(5)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防火体系,防止和控制火灾的横向、竖向蔓延。当管道在防火分隔处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且建筑的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地控制火灾蔓延时,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穿过楼层的垂直风管要求设在管井内,常见防止回流的措施如下
1)增加各层垂直排风支管的高度,使各层排风支管穿越两层楼板;
2)排风总竖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风支管分层与总竖管连通;
3)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4)在支管上安装止回阀。
(6)排除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时,其排风管道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以防在管道内局部积聚而形成有爆炸危险的高浓度气体。
(7)排风口设置的位置应根据可燃气体、蒸气的密度不同而有所区别。比空气轻者,应设在房间的顶部;比空气重者,则应设在房间的下部,以利于及时排出易燃易爆气体。进风口的位置应布置在上风方向,并尽可能远离排气口,保证吸入的新鲜空气中不再含有从房间排出的易燃易爆气体或物质。
(8)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管道和通风机房,也不应沿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以防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情沿着通风管道蔓延扩散。
(9)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先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以防浓度较高的爆炸危险粉尘直接进入排风机,遇到火花发生事故;或者在排风管道内逐渐沉积下来自燃起火和助长火势蔓延。
(10)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应与其他一般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且应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这是因为不同性质的粉尘在一个系统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例如,硫黄与过氧化铅、氯酸盐的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炭黑混人氧化剂自燃点会降低。
(11)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之外的独立建筑内,且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以免粉尘一旦爆炸波及厂房扩大灾害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的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1)有连续清尘设备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2)风量不超过15000mh,且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12)含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和管道,均应设有泄压装置,以防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害。净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以避免其在正压段上漏风而引起事故。
(1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以防止火灾从起火层通过管道向相邻层蔓延扩散。但进入厂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设有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
(14)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道应采用易于导除静电的金属管道,应明装不应暗敷,不得穿越其他房间,且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尽量远离明火和人员通过或停留的地方,以防止管道渗漏发生事故时造成更大影响。
(15)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和不燃性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在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在穿过处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以防火灾蔓延。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和车间隔墙。
二、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防爆设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的有关规定,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和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如可用有色金属制造的风机叶片和防爆电动机)。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2)含有易燃易爆粉尘(碎屑)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以防止除尘器工作过程中产生火花引起粉尘、碎屑燃烧或爆炸。对于遇湿可能爆炸的粉尘(如碳化钙、锌粉、铝镁合金粉等),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3)排除、输送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其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以防止有爆炸危险的蒸气和粉尘等物质的积聚。
(4)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以防止填塞物与构件因受这些温管道的影响而导致火灾。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
1)送、回风总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主要防止防火分区或不同防火单元之间的火灾蔓延扩散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房间(如重要的会议室、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贵重物品间等)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如易燃物品实验室、易燃物品仓库等)隔墙及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以防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间,或者防止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发生火灾时经通风管道蔓延到机房或其他部位。
3)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灾穿过楼板蔓延扩大。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4)在穿越变形缝的两侧风管上各设一个防火阀,以使防火阀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稳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隔烟阻火的作用。
(6)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熔断器的防火阀,其动作温度宜为70℃。
2)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3)防火阌安装时,可明装也可暗装。当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
4)为保证防火阁能在火灾条件下发挥作用,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备足够的刚性和抗变形能力,穿越处的空隙应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基本分类见表2-9-1。
室内消火栓系统由消防给水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报警控制设备及系统附件等组成。
碳素钢管开口焊接时要错开焊缝,并使焊缝朝向易观察和维修的方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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