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费用多少钱
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我们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互联网教学、面授教学、融合式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教材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
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已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开设了近300家直营分校,1000余名行业优选专业课程研发人员及老师,是一家专注于建工、消安、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碳素钢管开口焊接时要错开焊缝,并使焊缝朝向易观察和维修的方向上。
照明器具包括室内各类照明及艺术装饰用的灯具,如各种室内照明灯具、镇流器、辉光启辉器等。常用的照明灯具有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卤钨灯和霓虹照明器具的防火主要应从灯具选型、安装、使用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电气照明灯具的选型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既要满足使用功能和照明质量的要求,又要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1)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灯具,灯具的各种部件还应进行防腐处理。
(2)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可采用封闭型灯具,也可采用有防水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3)可能直接受外来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移动式和携带式灯具,应采用有保护网(罩)的灯具。
(4)振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的灯具应具有防振措施(如采用吊链等软性连接)。
(5)人防工程内的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潮型灯具;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蓄电池室等房间应采用密闭型灯具;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6)爆炸危险环境灯具的选型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CB50058--2014)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3.1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3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消防设施调试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前,调试单位按照各消防设施的调试需求,编制相应的调试方案,确定调试程序,并按照程序开展调试工作;调试结束后,调试单位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调试报告。
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
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安装时,消火栓顶距地面高为0.64m,立管应垂直、稳固,控制阀门井距消火栓不应超过1.5m,消火栓弯管底部应设支墩或支座。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安装在消火栓井内,消火栓井一般用MU75红砖、M75水泥沙浆砌筑。消火栓井内径不应小于1.5m。井内应设爬梯以方便阀门的维修。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57、消防疏散照明应应用于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面积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避难走道、前室等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9、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处不应大于1.0m。
60、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散指示标志。
照明器具包括室内各类照明及艺术装饰用的灯具,如各种室内照明灯具、镇流器、辉光启辉器等。常用的照明灯具有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卤钨灯和霓虹照明器具的防火主要应从灯具选型、安装、使用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电气照明灯具的选型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既要满足使用功能和照明质量的要求,又要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1)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灯具,灯具的各种部件还应进行防腐处理。
(2)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可采用封闭型灯具,也可采用有防水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3)可能直接受外来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移动式和携带式灯具,应采用有保护网(罩)的灯具。
(4)振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的灯具应具有防振措施(如采用吊链等软性连接)。
(5)人防工程内的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潮型灯具;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蓄电池室等房间应采用密闭型灯具;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6)爆炸危险环境灯具的选型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CB50058--2014)的规定。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施工详图、设备表、材料表等)图样以及设计说明等;其他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消防设施产品明细表,主要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施工技术要求,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制度等。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中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三)产品及施工安装质量问题处理
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施工返工处理,重新组织产品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2)返修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3)返修或者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的,经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未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消火栓系统施工安装前,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需要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检验),不合格的组件、管件、设备、材料不得使用。
一、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安装在室外,是专门用于灭火取水的装置。
(一)室外消火栓的分类
(1)按其安装场合可分为地上式和地下式两种,地上式又分为湿式和干式。地上湿式室外消火栓适用于气温较高的地区,地上干式室外消火栓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适用于气温较寒冷的地区。
(2)按消火栓的进水口与城市自来水管网的连接方式可分为承插式和法兰式两种。
(3)按其进水口的公称通径可分为100mm和150mm两种。进水口公称通径为100mm的消火栓,其吸水管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100mm的消防接口,水带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65mm的消防接口。进水口公称通径为150mm的消火栓,其吸水管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150mm的消火栓接口,水带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80mm的消防接口。
(4)按其公称压力可分为10MPa和16MPa两种。其中承插式的消火栓为1.0MPa,法兰式的消火栓为1.6MPa
(5)按其用途可分为普通型和特殊型。特殊型又有泡沫型、防撞型、调压型、减压稳压型之分。
(二)室外消火栓的检查
(1)产品标识。目测,对照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的室外消火栓应在阀体或阀盖上铸出型号、规格和商标且应与检验报告描述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的,则一致性检不合格。
(2)消防接口。用小刀轻刮外螺纹固定接口和吸水管接口,目测外螺纹固定接口和吸水管接口的本体材料应由铜质材料或不锈钢材料制造。不合格消火栓外螺纹固定接口和吸水管接口的本体材料为铁或镀铜。
(3)排放余水装置。目测,室外消火栓应有自动排放余水装置。
(4)材料。打开室外消火栓,目测,栓阀座应用铸造铜合金制作,阀杆螺母材料性能应不低于黄铜。
二、室内消火栓
(一)室内消火栓的分类
(1)按其出水囗型式可分为单出口室内消火栓和双出口室内消火栓。目前,双出口室内消火栓已基本淘汰,不建议采用。
(2)按其栓阀数量可分为单栓阀(以下简称单阀)室内消火栓和双栓阀(以下简称双阀)室内消火栓。
(3)按其结构型式可分为直角出口型室内消火栓、45°出口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型室内消火栓、减压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减压型室内消火栓、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等。
(二)室内消火栓的检查
(1)产品标识。对照产品的检验报告,室内消火栓应在阀体或阀盖上铸出型号、规格和商标且应与检验报告描述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则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2)手轮。室内消火栓手轮轮缘上应明显地铸出标示开关方向的箭头和字样。手轮直径应符合要求,如常用的SN65型手轮,其直径应不小于120mm,手轮直径可用游标卡尺测量。
(3)材料。室内消火栓阀座及阀杆螺母材料性能应不低于黄铜,阀杆本体材料性能应不低于铅黄铜。
三、消火栓箱
(一)消火栓箱的分类
(1)按其安装方式可分为明装式、暗装式、半暗装式。
(2)按其箱门型式可分为左开门式、右开门式、双开门式、前后开门式。
(3)按其箱门材料可分为全钢型、钢框镶玻璃型、铝合金框镶玻璃型和其他材料型。
(4)按水带的安置方式可分为卷盘式、挂置式、托架式、卷置式。
(二)消火栓箱的检查
(1)外观质量和标志。消火栓箱箱体应设耐久性铭牌,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批准文件的编号、注册商标或厂名、生产日期、执行标准。
(7)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感烟等控制设备一经动作,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并应设有单独支架、吊架等防止风管变形而影响关闭的措施。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的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三、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的作用主要是减缓烟气扩散的速度,提高防烟分区蓄烟以及排烟口的排烟效果。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1)逐一登记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名称、批次、型号、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
(2)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型号、规格、组件配置及其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3)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型号、规格,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等产品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以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材管件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4)防烟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为确保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编写施工方案,以指导施工安装,控制施工质量。
(一)施工前准备
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物质条件,以确保施工需求,保证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2)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3)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齐全,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4)经检查,与专业施工相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空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报名费用
各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费用收费标准不统一,具体收费以当地考务文件中公布的收费标准为依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开设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健康管理师等专业,推出“网络+面授+智能题库”的融合式教学和“讲师授课+助教答疑”的双师课堂。
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强化自有师资队伍建设,打造精致课程和教辅产品,自主研发各种智慧学习平台(应用)助力高效学习,深化属地教学管理和 1V1 个性化服务,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包括政策咨询、教学辅导、学习规划、备考答疑、 就业指导等在内的个性化 “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济宁任城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2018年在全国分校全面推广融合式教学,将“录播+直播+面授”进一步融合,同时,将融合式教学与智能技术相结合,采用三维实景和3D仿真模拟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