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企业在列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活动的具体项目的现金流量时,项目比表11-4的内容少。但是,在列示借款支付的现金时,要求分别列示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和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而表11-4中将两者合二为一,要求列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在本例中,东方公司借入的款项是两年期,而利息却在到期时一次支付。在会计分期的前提下,企业应确认当期应承担的利息费用。由于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东方公司当期使用了该笔借款(实现了权益),就应当确认应承担的利息支付义务(责任)。因此,第一年年末,企业一方面要确认当年应承担的利息费用,同时要确认将来要支付的利息债务。
范围: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