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菏泽市定陶区哪里有学一级消防工程师的
菏泽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
每根消防水带应以有色线作带身中心线,在端部附近中心线两侧须用不易脱落的油墨清晰地印上下列标识:产品名称、设计工作压力、规格(公称内径及长度)、经线、纬线及衬里的材质、生产厂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
(2)织物层外观质量。合格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
(3)消防水带长度。将整卷消防水带打开,用卷尺测量其总长度,测量时应不包括消防水带的接口,将测得的数据与有衬里消防水带的标称长度进行对比,如消防水带长度小于消防水带长度规格1m以上的,则可以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4)压力试验。截取12m长的消防水带,使用手动试压泵或电动试压泵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在试验压力状态下,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压力应不小于消防水带工作压力的3倍。如常用8型消防水带的试验压力为1.2MPa,爆破压力应不小于3.6MPa。
(三)消防水枪的分类
(1)按其喷水方式可分为直流水枪、喷雾水枪和多用途水枪。
(2)按其喷嘴直径可做以下分类
1)消防直流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3mm、16mm、19mm三种规格。
2)消防开关直流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6mm8mm、10mm、13mm、16mm、19mm、22mm七种规格。
3)消防撞击式喷雾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3mm6mm、19mm三种规格。
4)消防离心式喷雾水枪喷嘴直径只有16mm种规格。
5)消防簧片式喷雾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6mm、9mm两种规格。
6)球阀转换式消防多用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6mm、19mm两种规格。
7)球阀转换式消防两用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6mm、8mm、10mm、13mm、16mm、19mm六种规格。
(四)消防水枪的检查
1)表面质量检。合格的消防水枪铸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纹及孔眼。使用小刀轻刮消防水枪铝制件表面,检查是否进行过阳极氧化处理。
(2)抗跌落性能检。将消防水枪以喷嘴垂直朝上、喷嘴垂直朝下(旋转开关处于关闭位置),以及消防水枪轴线处于水平(若有开关时,开关处于消防水枪轴线之下并处于关闭位置)三个位置,从离地(2±0.02)m高处(从消防水枪的最低点算起)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
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形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管道安装。管道在焊接前应清除接口处的浮锈、污垢及油脂。
当管道壁厚≤4mm,直径≤50mm时应采用气焊;壁厚≥4.5mm,直径>70mm时采用电焊。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施工详图、设备表、材料表等)图样以及设计说明等;其他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消防设施产品明细表,主要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施工技术要求,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制度等。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中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三)产品及施工安装质量问题处理
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施工返工处理,重新组织产品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2)返修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3)返修或者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的,经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未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喷雾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系统构成、喷头验收、维护管理等内容。
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六)气压严密性试验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管道的敷设。厂房内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
(3)通风设备的选择。对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选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且事故排风量满足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4)除尘器和过滤器的设置。对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用湿式除尘器。
(5)接地装置的设置。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及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二)检查方法
通过阅消防设计文件、通风空调平面图和设备材料表、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通风空调设备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建筑的用途、规模、是否有爆炸危险场所或部位后,对照检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核实风机选型、接地装置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和电源开关应与风机的起停联锁控制,以防止通风机已停止工作,而电加热器仍继续加热导致过热起火。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以防电加热器过热引起火灾。
(11)燃油、燃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要在燃油、燃气锅炉房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57、消防疏散照明应应用于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面积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避难走道、前室等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9、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处不应大于1.0m。
60、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散指示标志。
建筑物内的通风和空调系统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了舒适的环境条件,但如系统设计不当,不仅设备本身存在火险隐患,而且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还将成为火灾在建筑物内蔓延传播的重要途径。由于这类管道纵横交错贯穿于建筑物中,火灾由此蔓延的后果极为严重。在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的厂房内,加强通风,及时排除空气中的可燃有害物质,是一项很重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范》(GB50067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要求
(1)甲、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排出的含有可燃物质的空气重新进人厂房,增加火灾危险性。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如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如棉、毛、麻等),易造成火灾的迅速蔓延,应在通风机前设滤尘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之后,再循环使用。
(2)甲、乙类生产厂房用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且其排风设备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因为甲、乙类生产厂房排出的空气中常含有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如果将排风设备或送风设备与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一旦发生设备事故或起火爆炸事故,这些可燃物质就会沿着管道迅速传播,扩大灾害损失。
(3)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排风管道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4)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如容易放出可燃气体氢气的蓄电池室、存放使用甲类液体的小型零配件库房、电影放映室、化学实验室、化验室、易燃化学药品库等),设置排风设备时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以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发生的火灾通过风道扩散到其他房间。此外,其排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应通向安全地点进行泄放。
(5)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防火体系,防止和控制火灾的横向、竖向蔓延。当管道在防火分隔处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且建筑的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地控制火灾蔓延时,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穿过楼层的垂直风管要求设在管井内,常见防止回流的措施如下
1)增加各层垂直排风支管的高度,使各层排风支管穿越两层楼板;
2)排风总竖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风支管分层与总竖管连通;
3)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4)在支管上安装止回阀。
(6)排除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时,其排风管道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以防在管道内局部积聚而形成有爆炸危险的高浓度气体。
(7)排风口设置的位置应根据可燃气体、蒸气的密度不同而有所区别。比空气轻者,应设在房间的顶部;比空气重者,则应设在房间的下部,以利于及时排出易燃易爆气体。进风口的位置应布置在上风方向,并尽可能远离排气口,保证吸入的新鲜空气中不再含有从房间排出的易燃易爆气体或物质。
(8)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管道和通风机房,也不应沿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以防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情沿着通风管道蔓延扩散。
(9)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先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以防浓度较高的爆炸危险粉尘直接进入排风机,遇到火花发生事故;或者在排风管道内逐渐沉积下来自燃起火和助长火势蔓延。
(10)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应与其他一般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且应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这是因为不同性质的粉尘在一个系统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例如,硫黄与过氧化铅、氯酸盐的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炭黑混人氧化剂自燃点会降低。
(11)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之外的独立建筑内,且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以免粉尘一旦爆炸波及厂房扩大灾害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的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1)有连续清尘设备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2)风量不超过15000mh,且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12)含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和管道,均应设有泄压装置,以防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害。净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以避免其在正压段上漏风而引起事故。
(1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以防止火灾从起火层通过管道向相邻层蔓延扩散。但进入厂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设有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
(14)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道应采用易于导除静电的金属管道,应明装不应暗敷,不得穿越其他房间,且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尽量远离明火和人员通过或停留的地方,以防止管道渗漏发生事故时造成更大影响。
(15)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和不燃性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在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在穿过处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以防火灾蔓延。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和车间隔墙。
二、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防爆设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的有关规定,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和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如可用有色金属制造的风机叶片和防爆电动机)。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2)含有易燃易爆粉尘(碎屑)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以防止除尘器工作过程中产生火花引起粉尘、碎屑燃烧或爆炸。对于遇湿可能爆炸的粉尘(如碳化钙、锌粉、铝镁合金粉等),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3)排除、输送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其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以防止有爆炸危险的蒸气和粉尘等物质的积聚。
(4)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以防止填塞物与构件因受这些温管道的影响而导致火灾。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
1)送、回风总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主要防止防火分区或不同防火单元之间的火灾蔓延扩散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房间(如重要的会议室、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贵重物品间等)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如易燃物品实验室、易燃物品仓库等)隔墙及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以防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间,或者防止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发生火灾时经通风管道蔓延到机房或其他部位。
3)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灾穿过楼板蔓延扩大。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4)在穿越变形缝的两侧风管上各设一个防火阀,以使防火阀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稳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隔烟阻火的作用。
(6)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熔断器的防火阀,其动作温度宜为70℃。
2)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3)防火阌安装时,可明装也可暗装。当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
4)为保证防火阁能在火灾条件下发挥作用,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备足够的刚性和抗变形能力,穿越处的空隙应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基本分类见表2-9-1。
、通风、空调系统
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空调系统,因排出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由于排风机与电机不配套等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的敷设、通风设备的选择、除尘器和过滤器的设置、接地装置的设置等进行检查,核实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爆设置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空调系统的选择。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直升机停机坪。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建筑中部需设置避难层,当建筑某楼层着火导致人员难以向下疏散时,往往需到达上一避难层或屋面等待救援,此时仅靠消防救援人员利用云梯车或地面登高施救条件有限,利用直升机营救被困于屋顶的避难者就比较快捷。
一、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二、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一)起降区
(1)起降区面积的大小。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当采用矩形平面时,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的长度。
(2)起降区场地的耐压强度。由直升机的动荷载、静荷载以及起落架的构造形式决定,同时考虑冲击荷载的影响,以防直升机降落控制不良,导致建筑物破坏。通常,按所承受集中荷载不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考虑。
(3)起降区的标志。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当一幢大楼的屋顶层局部为停机坪时,设置停机坪标志尤为重要。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
(二)设置待救区与出口
设置待救区,以容纳疏散到屋顶停机坪的避难人员。用钢制栅栏等与直升机起降区分隔,防止避难人员涌至直升机处,延误营救时间或造成事故。待救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m,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夜间照明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障夜间的起降。
(四)设置灭火设备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用于扑救避难人员携带的火种以及直升机可能发生的火灾。
消火栓与主管连接的三通或弯头下部位应带底座,底座应加垫混凝土支墩,支墩与三通、弯头底部用M75水泥沙浆抹成八字托座。
2020年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为确保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编写施工方案,以指导施工安装,控制施工质量。
(一)施工前准备
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物质条件,以确保施工需求,保证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2)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3)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齐全,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4)经检查,与专业施工相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空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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