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泽牡丹区消防工程师机构选哪家
菏泽牡丹区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1.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2.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2,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q=1.6+0.1H′
说明:Hq为最小清晰高度(m);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层高(m)。
2)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与周期性维护,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学习。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知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确保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后应熟悉消火栓系统的相关原理、性能和维护操作方法。
一、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两种类型,应分别进行检查。
(一)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3)检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5)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出水压力应满足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进行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6)随时消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积存的杂物。
(7)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要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
(二)地上式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出水压力应满足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进行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5)定期检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无遮挡。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的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一般性检查,如应经常检查消防水泵各种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一)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主要内容有
(1)检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
(2)对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卷盘及其他配件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
(3)检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
(4)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对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二)供水管路的维护管理
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1)对管路进行外观检,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应及时修复。
(2)检阀门是否漏水,若有漏水,应及时修复。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三)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及稳压装置的维护管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从事维护管理的人员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实施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喷头溅水盘与顶棚距离等。
(2)报警阀组外观、排水设施状况、水源控制阀的启闭状态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水流指示器)工作情况。
1.喷头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喷头进行巡查:
(1)观察喷头与保护区域环境是否匹配,判定保护区域使用功能、危险性级别是否发生变化
(2)检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等情况。
(3)检保护区域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或者新增装饰物、隔断、高大家具以及其他障碍物;若有上述情况,采用目测、尺量等方法,检查喷头保护面积、与障碍物间距等是否发生变化
2.报警阀组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报警阀组进行巡查
(1)检查报警阀组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
(2)检查报警阀组组件是否齐全,表面有无裂纹、损伤等现象。
(3)检查报警阀组是否处于伺应状态,观察其组件有无漏水等情况。
(4)检查报警阀组设置场所的排水设施有无排水不畅或者积水等情况。
(5)检查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的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相关设备及其通用阀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监控信息显示是否准确。
(6)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的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显示信息是否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巡查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进行巡查
(1)检查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和观察,有无排水设施。
(2)检查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能否准确显示系统最不利点处的静压值。
4.系统供电巡查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系统供电情况进行巡查:
(1)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切换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检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
(三)巡查周期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至少每日组织一次系统全面巡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周期性检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经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水检修的,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同意后,派人临场监督,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能停水动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应不定期更换。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6)过滤器排渣、完好状况检查
(7)报警阀启动性能测试。
(8)电磁阀启动试验。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检查项目“(l)”“(4)”项采用手动启动或者模拟启动试验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的,检消防水泵、电磁阀使用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块状态等。属于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调整控制方式;属于设备、部件损坏、失常的,及时更换;属于供电、燃料供给不正常的,对电源、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报修;属于泵体、管道存在局部锈蚀的,进行除锈处理;水泵、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部位,及时清理污渍、除锈、更换润滑油。
(2)喷头外观及备用数量检查,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溅水盘损坏、溅水盘上存在影响使用的异物等)的,及时更换喷头,清除喷头上的异物;更换或者安装喷头使用专用扳手。对于备用喷头数量不足的,及时按照单位程序采购补充。
(3)系统各个控制阀门铅封损坏,或者锁链未固定在规定状态的,及时更换铅封,调整锁链至规定的固定状态;发现阀门有漏水、锈蚀等情形的,更换阀门密封垫,修理或者更换阀门,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
(4)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发现水位不足、气体压力不足的,查明原因,及时补足消防用水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量、气压。
1)属于操作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2)属于系统存在严重漏水的,找准渗漏点,按照程序报修。
3)属于水位监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及时修理或者更换;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恢复至关闭状态。
4)属于消防用水被挪作他用的,检查并完善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5)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表读数低于设定压力值的,首先检查压力表的完好性和控制阀开启情况。属于压力表控制阀未开启或者开启不完全的,完全开启压力表控制阀;属于压力表损坏的,及时更换压力表。确定压力表正常后,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补压,并检查有无气体泄漏点。
(5)查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发现闷盖、接口等部件有缺失的,及时采购安装;发现有渗漏的,检查相应部件的密封垫完好性,找管道、管件因锈蚀、损伤等出现的渗漏。属于密封垫密封不严的,调整密封垫位置或者更换密封垫;属于管件锈蚀、损伤的,更换管件或进行防锈、除锈处理。
(6)检系统过滤器的使用性能,对滤网进行拆洗,并重新安装到位。
(7)利用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检查报警阀组功能及其出水情况。
1)湿式报警阀组。①检查主阀以及各个部件外观,发现主阀锈蚀、部件漏水的,及时予以除锈、维修或者更换。②检查主阀前后压力表,发现压力表读数不准确的,对压力表进行校验、检修或者更换;发现主阀系统侧与供水侧压力表压差≥0.01MPa的,确认压力表完好后对系统侧放水泄压。③检延时装置、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系统等部件功能,发现延时装置、排水系统等排水不畅,压力开关动作不灵敏、不能启动消防水泵、信号反馈不准确,水力警铃动作不灵活、卡阻或者铃声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铃声不洪亮等情形的,及时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④系统复位后,检并确认主阀复位情况,确保其复位到位。
2)预作用报警阀组和干式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查充气装置、加速排气装置、电磁阀等功能,发现充气装置启停不准确、充气压力值不符合设计要求,加速排气装置排气速度不正常,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设备。③检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3)雨淋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电磁阀功能,发现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的,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电磁阀。③检查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8)对电磁阀进行启动试验,发现电磁阀动作失常的,及时采购更换。
(二)季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流指示器报警试验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进场动作、报警检查试验时,首先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好性,符合试验条件的,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或者试水阀,发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警的,首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控制线路,若存在断路、接线不实等情况的,重新接线至正常;之后,检查水流指示器,发现有异物、杂质等卡阻桨片的,及时清除异物、杂质;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到位的,重新调试到位
(2)检室外阀门井情况,发现阀门井积水、有垃圾或者有杂物的,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垃圾、杂物;发现管网中的控制阀门未完全开启或者关闭的,完全开启到位;发现阀门有漏水情况的,按照前述室内阀门的要求查漏、修复、更换、除锈。
(3)分别利用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和报警阀组旁的放水试验阀等测试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全面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测试装置的完好性和控制方式,确认设备(装置)完好、控制方式为“自动”状态后,分别进行功能性试验
2)经现场测试,发现报警阀组、系统出水、报警联动、信号反馈等功能存在问题的,查找并及时消除故障。
(三)年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水泵流量性能测试。
(5)系统联动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组织实施水源供水能力测试、水泵流量性能测试和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试验。
(2)检消防储水设备结构、材料,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缺损和重新涂漆。
(3)系统联动试验按照验收、检测要求组织实施,可结合年度检测一并组织实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干式消火栓系统充水时间不大于5min。
(二)喷头验收检查
1)喷头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抽查10%且不少于40个,合格率100%。
预防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产生的主要方法,是正确地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装设必要的保护装置。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导线材质和允许载流量、线路的敷设和连接方式、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带电部件的接地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防爆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一)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因为铝线机械强度差、容易折断,需要进行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同时在连接技术上也难以控制并保证质量,因此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时,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1区应为25mm2及以上,2区应为15mm2及以上。
(二)导线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过载,防止短路把电线烧坏或过热形成火源,除特殊情形外,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三)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大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小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气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四)线路的连接方式
电气线路之间原则上不能直接连接。如必须连接或封端时,检查是否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并保证接触良好,防止局部过热。线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特别是铜铝线相接时,应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五)电气设备的选择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得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有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需要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消防电梯,跟随优路教育一起开始今天的消防学习之旅吧。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排烟量计算
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2.除中庭外,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h)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3.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其系统排烟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系统负担具有相同净高场所时,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应按排烟量最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对于建筑空间净高为6m及以下的场所,应按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
3)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5)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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