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教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中心
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具备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1、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八)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3、参加上述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133-2264-9995(电话微信同号) 165-511-4690(QQ)
联系地址:惠阳校区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开城大道北48号京粤楼3楼(宏泰教育)
惠城校区地址:惠城区麦地路国画商务中心三楼306A(军分区旁)
博罗校区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148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