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的安全装置除应按规定装设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外,还应装设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7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1.4 扒杆吊装、滚杠平移作业 11.4.1 扒杆吊装前应使重物离地200~300mm,检查起重钢丝绳、各导向滑车、扒杆受力以及缆风绳、地锚等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1.4.2 扒杆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合理布置各缆风绳角度,每根缆风绳必须设专人操作,缆风绳根数应按扒杆的形式和作业条件确定,人字扒杆不得少于5根,独脚扒杆不得少于6根; 11.4.3 扒杆吊物时,向前倾角不得大于10o,必须保持吊索垂直。扒杆的后方应至少有2根固定缆风绳和一根活动缆风绳(跑风);扒杆移动时应统一指挥各缆风绳的收放与配合,应保持扒杆的角度; 11.4.4 扒杆作业中和暂停作业时,必须确认拴牢缆风绳,严禁松解或拆除。 11.4.5 用滚动法移动设备或构件时,运输木排应制作坚固,设备的重心较高时,应用绳索与木排栓牢,滚杠的直径应一致,其长度比木排宽度长500mm,地面应坚实平整,操作人员严禁带手套填滚杠。
汽车吊车具有良好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能迅速地从一个工作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工作地点,且为进行转移和投入工作所需要的准备时间很短,可以较充分地提高吊车的利用率。汽车吊车广泛地应用于建筑工地、露天货场、仓库、车站、码头、车间等各个场所的装卸机安装等工作,在水电工程中也用于浇筑水工构筑物的底层混凝土,还特别适用于工作点分散、货物零星的装卸和安装等作业。
塔吊的起重力矩 : 起重量与相应幅度的乘积为起重力矩,过去的计量单位为TM,现行的计量单位为KNM,1TM等于10KNM。额定起重力矩量是塔式起重机工作能力的最重要参数,它是防止塔机工作时重心偏移,而发生倾翻的关键参数。由于不同的幅度的起重力矩不均衡,幅度渐大,力矩渐小,因此常以各点幅度的平均力矩作为塔机的额定力矩。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着幅度的增加而相应递减,因此,在各种幅度时都有额定的起重量,不同的幅度和相应的起重量连接起来,就绘制成起重机的性能曲线图,使操作人员一看明了不同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防止超载。 一般塔式起重机可以安装几种不同的臂长,每一种臂长的起重臂都有其特定的起重曲线,不过差别不大。为了防止塔机工作时超力矩而发生安全事故,所有塔机都安装了力矩限位器,其工作原理是当力矩增大时,塔尖的主肢结构会发生弹性形变而触发限位开关动作,力矩限制器也装有多个限制开关,达到额定力矩之后,不仅起升不能动作,小车也不能向外变幅。另外,当达到80%额定力矩之后,小车自动切断高速,只能慢速向前,防止因惯性而超力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