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的起重量是吊钩能吊起的重量,其中包括吊索、吊具及容器的重量,起重量因幅度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每台起重机都有自己本身的起重量与起重幅度的对应表,俗称工作曲线表。起重量包括两个参数:即最大起重量及最大幅度起重量。最大起重量由起重机的设计结构确定,主要包括其钢丝绳、吊钩、臂架、起重机构等。其吊点必须在幅度较小的位臵。最大幅度起重量除了与起重机设计结构有关,还与其倾翻力矩有关,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是随吊钩的滑轮组数不同而不同。一般两绳是单绳起重量的一倍,四绳是两绳起重量的一倍等等。可根据需要而进行变换。 为了防止塔式起重机起重超过其最大起重量,所有塔式起重机都安装有重量限制器,有的称测力环,重量限制器内装存有多个限制开关,除了限位塔机最大额定重量外,在高速起吊和中速起吊时,也可进行重量限制,高速时吊重最轻,中速时吊重中等,低速时吊重最重。
起重机工作前应先空载运行检查,并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起吊 重物时应离地面200~300mm停机,进行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4 当起重机接近满负荷作业时,应避免起重臂杆与履带呈垂直方位;当起重机吊物做短距离行走时,吊重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且吊物必须位于行车的正前方,用拉绳保持吊物的相对稳定。 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额定 载荷的80%。两机吊索在作业中均应保持竖直,必须同步吊起载荷和同步落位。 11.3.4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方木或铁板垫实,调整水平度,锁牢定位销; 2 起重机吊装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区吊装; 3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应垂直起吊且不得侧拉,臂杆吊物回转时动作应缓慢进行; 4 起重机吊物下降时必须采用动力控制,下降停止前应减速,不得采用紧急制动; 5 当采用起重臂杆的付杆作业时,付杆由原来叠放位置转向调直后,必须确认付杆与主杆之间的连接定位销锁牢后,方可进行作业;
小吊车工作中三角形法则:三角形法,将一已知力分解为二分力,除已知被分解力的大小和方向之外,还要有下列之一的补充条件。力矩:外力可使物体产生转动作用,例如用板手拧螺母时,外力使螺母转动。为了度量力对物体的转动效果,便提出“力对点的矩”(简称力矩)的概念。在研究物体转动时,常把物体转动的中心点称为矩心,把矩心到力的作用线的垂直距离称为力臂把力和力臂的乘积称为力矩。用公式表示则为:M=+P·L 式中M——力矩,单位为N·m; P——力,单位为N;L——吊车力臂,单位为m由上式看出,力对物体转动的作用效果与力矩M或成正比,力矩越大,作用效果就越强。式中正、负号规定如下;使物体作顺时针转动的力矩规定为正号,使物体作逆时针方向转动的力矩规定为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