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车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一、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二、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三、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四、起重机司机班前、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五、起重机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信号。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六、司机在收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动作。起吊重物时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七、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
移动起重机的类型和参数 (一)类型 1.汽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 车起重机,又称汽车吊。大中型汽车起重机和全路面起重机有两台发动机,1台驱动各工作机构,1台驱动行走机构,两个司机室分别操纵上车和下车。小型汽车起重机用汽车原有的发动机作动力。汽车起重机都有4个外伸式支腿,用以提高其工作时的稳定性。汽车起重机有机械传动和液压传动两种型式,大、中型汽车起重机多用液压传动,它有动作灵活迅速、起升平稳、操作轻便、伸缩臂可任意调节伸杆长度、节省操作时间等优点。汽车起重机驶速度在5Okm/h以上,在中等级公路上可迅速转移到较远的作业现场。汽车起重机装作业时应伸出并垫好支腿,不能吊重移动车位。 桁架式臂架的全路面起重机的最大额定起重量已达800t,液压传动伸缩臂架式的可达500t。主桁架臂加副臂的最大长度已达到200m,伸缩臂的最长度达50多米。 我国国产的汽车起重机和全路面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5t、8t、10t、12t、16t、20t、25t、32t、40t、45t、5Ot、80t、125t、160t、200t等。引进的车型中最大的有起重量为500t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