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3 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应根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夹角宜在45o~60o之间,不得小于30o。 11.2.3 吊具(铁扁担)的设计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根据构件重量、形状、吊点和吊装方法确定,吊具应使构件吊点合理吊索受力均匀。 11.2.4 应正确使用吊钩,严禁使用焊接钩、钢筋钩,当吊钩挂绳断面处磨损超过高度10%时应报废。 11.2.5 应按照钢丝绳直径及工作类型选用滑车,滑车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 千斤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顶底部应放平,并应在底部及顶部加垫木板; 2 不得超负荷使用,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的标志线,或活塞总高度的3/4; 3 顶升过程中应随构件的升高及时用枕木垫牢,应防止千斤顶顶斜或回油引起活塞突然下降; 4 多台千斤顶联合使用时,应采用同一型号千斤顶并应保持各千斤顶的同步性,每台千斤顶的起升能力不得小于计算承载力的 1.2倍。
2. 轮胎起重机 轮胎起重机,又称轮胎吊。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特别设计的轮胎底盘上,一般只有一个发动机和一个司机室,有4个外伸支腿。其特点是重心低,起吊作业平稳,既可支起支腿作业,又可在平坦地面上,用短臂杆,在吊重小于额定起重量75%情况下,吊重缓慢行驶;如回转3600作业。其空载行驶速度一般在3Okm/h以下,适合在比较固定的地点作业,应邮 频繁远程调动。 我国国产的轮胎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1t、2t、3t、5t、8t、16t、20t、25t、40t等。引进的车型中,有起重量更大者。 3. 履带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又称坦克吊。早些年履带起重机是在单斗挖掘机上装设起重臂架而别的,后来发展成专用履带起重机,其特点是:(l)履带因接地面积大而压强低,可在松软、附和不甚平坦的地面上行走。(2)稳定性好,不装外伸支腿。(3)在平坦和坚硬地面可在额定起重量80%情况下,吊重缓慢行驶。(4)有的履带起重机可利用特备的液压伸缩装置增大两履带的间距,进一步增加其稳定性。(5)行驶速度低,一般小于4km/h;而且行走和转弯时要损坏路面,需转移较远作业场地时,应用平板车拖运。 履带起重机也在向全液压传动方向发展,最大额定起重量达300t。我国国产的履带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5t、1Ot、15t、25t、35t、40t、50t、100t、150t、300t等。引进的履带起重机有100~1250t多种规格。以上三种起重机部分车型的起重能力请见本书的有关内容。
十二、施工中,遇到以下情况必须首先办理安全作业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场指挥:1、 起吊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2、 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3、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4、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5、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十三、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时: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 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十四、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但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并遵守第十三条规定。十五、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十六、未经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