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起重机的类型和参数 (一)类型 1.汽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 车起重机,又称汽车吊。大中型汽车起重机和全路面起重机有两台发动机,1台驱动各工作机构,1台驱动行走机构,两个司机室分别操纵上车和下车。小型汽车起重机用汽车原有的发动机作动力。汽车起重机都有4个外伸式支腿,用以提高其工作时的稳定性。汽车起重机有机械传动和液压传动两种型式,大、中型汽车起重机多用液压传动,它有动作灵活迅速、起升平稳、操作轻便、伸缩臂可任意调节伸杆长度、节省操作时间等优点。汽车起重机驶速度在5Okm/h以上,在中等级公路上可迅速转移到较远的作业现场。汽车起重机装作业时应伸出并垫好支腿,不能吊重移动车位。 桁架式臂架的全路面起重机的最大额定起重量已达800t,液压传动伸缩臂架式的可达500t。主桁架臂加副臂的最大长度已达到200m,伸缩臂的最长度达50多米。 我国国产的汽车起重机和全路面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5t、8t、10t、12t、16t、20t、25t、32t、40t、45t、5Ot、80t、125t、160t、200t等。引进的车型中最大的有起重量为500t者。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 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 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 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 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 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 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汽车吊车的概念是把汽车和吊机相结合,可以自行形式不用组装直接可以工作。特点是 方便灵活、工作效率高、转场快、提高工作效率。缺点是 受地形限制、大型设备不能完成。主要用于工程建设。1.汽车吊车在正常运转情况下,每隔一定时间(大约一年左右)进行一次大修或在一个工期结束后大修一次,更换磨损的轴承及其他易损零件,平时发现问题要随时维修。2.汽车吊车在卷扬机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和检查制动器、离合器、停止器的作用及磨损情况,及时排除故障。3.汽车吊卷扬机长期不用,再用时应按新安装的建筑卷扬机或大修后检查试验方法进行,运输保养建筑卷扬机时,应放在干燥处,各部件应有良好的防潮、防腐等措施。4.在拆装过程中,注意配合表面不要碰伤,检查摩擦表面磨损情况,各部齿轮、轴承情况,各转动件、联接件磨损情况及电气元件情况等,如影响机器使用应及时更换。5.汽车吊车在检查电气设备之前,必须事先打开电源开关,电器必须保持清洁,为此必须定期清除灰尘、脏物、油腻等,不允许有触头有油,烧损或氧化的接点应用细砂纸磨平,绝缘圈不准用汽油洗,为防止衔铁铁芯接触面生锈,应定期用机器油润滑,然后擦干净,电阻器铸铁铁片各段应经常检查是否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