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喷油器喷油压力,观察喷雾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清洗和调整。2.检查喷油提前角,检查气门间隙。3.检查水泵排水情况,必要时更换水封。4.检查曲轴箱通风装置,看其是否通畅,如堵塞,应清理。5.检查主要零部件的紧固情况,对连杆螺栓,曲轴主轴承螺栓,汽缸盖螺栓必要时拆换或重新按规定扭矩拧紧。6.检查电器设备、查看各电线接头是否接牢,有烧损的应更换。7.清洗机油、燃油管路。8.清洗废气涡轮增压器的气、油道及涡轮壳等零件的油污和积炭。(3)三级技术保养。除二级技术保养项目外,尚需增加下列项目。1.检查汽缸盖组件,观察气门,气门座,气门导管,气门弹簧,推杆和摇臂配合面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2.检查曲轴组件,检查推力轴承,主轴承是否磨损超限,必要时更换。3.检查连杆组件,即检查活塞环、汽缸套、连杆瓦及小偷套的磨损情况。4.检查传动机构和配气定时。5.检查喷油泵柱塞偶件的密封性及调速器的磨损情况。6.检查喷油压力及雾化情况。7.检查涡轮增压器叶轮和壳体和间隙以及气封、油封等零件是否损坏。8.检查机油泵、水泵的磨损程度。9.检查充、发电机及启动机,清洗各部件,加注新的润滑脂。
起重机工作前应先空载运行检查,并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起吊 重物时应离地面200~300mm停机,进行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4 当起重机接近满负荷作业时,应避免起重臂杆与履带呈垂直方位;当起重机吊物做短距离行走时,吊重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且吊物必须位于行车的正前方,用拉绳保持吊物的相对稳定。 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额定 载荷的80%。两机吊索在作业中均应保持竖直,必须同步吊起载荷和同步落位。 11.3.4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方木或铁板垫实,调整水平度,锁牢定位销; 2 起重机吊装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区吊装; 3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应垂直起吊且不得侧拉,臂杆吊物回转时动作应缓慢进行; 4 起重机吊物下降时必须采用动力控制,下降停止前应减速,不得采用紧急制动; 5 当采用起重臂杆的付杆作业时,付杆由原来叠放位置转向调直后,必须确认付杆与主杆之间的连接定位销锁牢后,方可进行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 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 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 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 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 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 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