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一、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二、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三、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四、起重机司机班前、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五、起重机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信号。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六、司机在收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动作。起吊重物时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七、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
十二、施工中,遇到以下情况必须首先办理安全作业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场指挥:1、 起吊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2、 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3、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4、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5、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十三、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时: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 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十四、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但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并遵守第十三条规定。十五、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十六、未经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1.1.6 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1.1.7 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1.1.8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9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1.10 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抛掷物品。 11 2 索具设备 11.2.1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表 11.2.1 选用安全系数表:钢丝绳安全系数 用途安全系数 缆风绳3.5 手动起重设备4.5 卷扬机起重5~6 吊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