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3 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应根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夹角宜在45o~60o之间,不得小于30o。 11.2.3 吊具(铁扁担)的设计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根据构件重量、形状、吊点和吊装方法确定,吊具应使构件吊点合理吊索受力均匀。 11.2.4 应正确使用吊钩,严禁使用焊接钩、钢筋钩,当吊钩挂绳断面处磨损超过高度10%时应报废。 11.2.5 应按照钢丝绳直径及工作类型选用滑车,滑车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 千斤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顶底部应放平,并应在底部及顶部加垫木板; 2 不得超负荷使用,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的标志线,或活塞总高度的3/4; 3 顶升过程中应随构件的升高及时用枕木垫牢,应防止千斤顶顶斜或回油引起活塞突然下降; 4 多台千斤顶联合使用时,应采用同一型号千斤顶并应保持各千斤顶的同步性,每台千斤顶的起升能力不得小于计算承载力的 1.2倍。
十二、施工中,遇到以下情况必须首先办理安全作业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场指挥:1、 起吊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2、 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3、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4、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5、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十三、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时: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 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十四、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但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并遵守第十三条规定。十五、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十六、未经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
(2)吊车二级技术保养:除一级技术保养项目外,尚需增加以下项目1.检查喷油器喷油压力,观察喷雾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清洗和调整。2.检查喷油提前角,检查气门间隙。3.检查水泵排水情况,必要时更换水封。4.检查曲轴箱通风装置,看其是否通畅,如堵塞,应清理。5.检查主要零部件的紧固情况,对连杆螺栓,曲轴主轴承螺栓,汽缸盖螺栓必要时拆换或重新按规定扭矩拧紧。6.检查电器设备、查看各电线接头是否接牢,有烧损的应更换。7.清洗机油、燃油管路。8.清洗废气涡轮增压器的气、油道及涡轮壳等零件的油污和积炭。(3)三级技术保养。除二级技术保养项目外,尚需增加下列项目。1.检查汽缸盖组件,观察气门,气门座,气门导管,气门弹簧,推杆和摇臂配合面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2.检查曲轴组件,检查推力轴承,主轴承是否磨损超限,必要时更换。3.检查连杆组件,即检查活塞环、汽缸套、连杆瓦及小偷套的磨损情况。4.检查传动机构和配气定时。5.检查喷油泵柱塞偶件的密封性及调速器的磨损情况。6.检查喷油压力及雾化情况。7.检查涡轮增压器叶轮和壳体和间隙以及气封、油封等零件是否损坏。8.检查机油泵、水泵的磨损程度。9.检查充、发电机及启动机,清洗各部件,加注新的润滑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