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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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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5-01-11 19:49:51        浏览次数:626        返回列表

新闻标题:北京中级会计培训费用

会计培训信息 北京中级会计是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北京市知名的中级会计培训机构,教育培训知名品牌,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全国各大城市均设有分校,学校欢迎你的加入。

北京中级会计培训费用

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分布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宣武区,崇文区,顺义区,怀柔区,昌平区,平谷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密云县,延庆县等地,是北京市极具影响力的中级会计培训机构。

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是一所集各类会计培训予一体的会计培训类学校,开设有初级会计培训、中级会计培训、会计实操培训、注册会计师考证、会计电算化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出纳培训、税务软件培训及cpa考证培训等专业。

有数据表明,注册会计师在一项名为“中国未来十年紧缺人才资源”的调查中排位第一。我国市场缺口还是非常巨大的。对于财务管理型岗位来说,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高端人才却千金难觅。考取注会,会有一个不错的工资待遇和发展前景。

一、心态!还是心态!最重要的也是心态!

不会将个人喜好带入工作,坚持对事不对人原则;

拥有国内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考。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酒店业会计实战》

所以,不管你有没有基础,请挺过两个月。如果你有基础,可能就不需要这么艰难。

5.创新研发六大学习神器

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小伙伴大概也开始已经准备起飞备战。对于有些报班的或者自己学的会计从业者,内心也有个疑惑:这次能通过考试吗?

申请试学

《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概述、会计电算化的工作环境、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要求

4:同步习题全程辅导,在您学习相应课程同时,做到随堂学,随堂练

会计助理、应收账款会计、应付账款会计、岗位会计、税务会计等

如果你的基础很好或者时间很充足,那么可以选择一年报考三科,如果你的基础薄弱时间也比较紧张,那么可以选择“二+一”的报考模式,分两年完成考试。

为了提高保证度,对于不会做的题,我就把相关的东西全部往上面写,其实自己也知道是很可能错误的,但是就为了那可怜的1分或者2分也必须这么写。最后考试结果是69分,也证实当初这么做的必要性。

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成就你的白领之梦。学中级会计就来北京中级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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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http://www.veryxue.com

相关评论
1 学员 于 2021-06-08 00:16 评论道: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根据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9.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6.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罕有的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7.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8.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9.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其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3.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6.自2009年5月25日(含)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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