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这一规定是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背景下制定、执行的,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负。
你把每笔收入都在两个科目记录,这样就能把不同来源的收入区分开来。这就是复式记账法。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