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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或借用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借物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贷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或借用合同关系。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可能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或者正在把物品、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即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已经存在,打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当事人在借款时有的写“欠条”,在诉讼中还需向法官解释“欠”款原因及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二、约定利率的效力 本条是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中“实际联系”概念的具体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见,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有无实际联系,直接关系到该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的大小:有实际联系的,那么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实际联系的,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并没有明确到底什么是“实际联系”?这就是本条规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两位教授认为,大多数的经理人员并未意识到上述四个公理,他们错误地采用了“供给驱动”的理念来对待财务报告,以一种高高在上、蔑视需求的态度,按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对资本市场提供不完全的、甚至是虚假的信息。结果是,错误的态度导致了错误的行为和结果。在“供给驱动”的错误理念下,经理们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常常会犯以下错误(我们称之为财务报告的“七宗罪”): 第五宗罪:最少限度的报告。只报告最低限量的信息,显然会导致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不完全,也无法使得自己的公司更具竞争性。因为,“(会计)准则最好的用处是提高所有财务报表的最低质量水平”。打个比方,你能想象消费品会成什么样子吗-如果他们是按照最低的政府标准设计而成的?再比如,汽车制造商如果仅仅满足于生产那些符合最低安全、平均里程和污染的标准的汽车,那会怎样?没有汽车会有舒适的座椅、巡航控制、CD机或是其他什么增加其市场竞争力的特点了。汽车之所以具备那些特点,是因为设计者认为,如果他们能够超出最低要求提供产品,那么他们就会赚得更多。财务报告亦是如此,如果经理们能够超过最低披露要求,及时地向市场提供尽量详尽的、完全的有用信息,资本成本的降低和股价的提高也就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了。 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三审查费用确认的原则 【例题11】企业1月份发生下列支出:预付全年仓库租金12000元;支付上年第4季度银行借款利息5400元;以现金680元购买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预提本月应负担的银行借款利息1500元。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本月费用为( )元。
A.19580
B.7080
C.14180
D.3180
答案:D
解析:12000÷12+680+1500=3180元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
(1)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
(2)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
(3)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
(4)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
(5)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实不符;
(6)发生意外灾害等。
注:1条账簿错误,1条没错(未达账项),4条实物原因。 CO-PA可以在不同行业的不同公司中进行运用。数据可以按期间、订单、项目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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