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要说明一下,某些经常和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或个人,有时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时又是企业的债务人。为了集中反映和监督企业和这些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往来结算情况,有必要在同一个债权账户或同一个负债账户中反映应收、应付该企业款项的增减变动及其余额。在这类账户中,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数;贷方登记负债的增加和债权的减少数;余额有时在借方,有时在贷方,若余额在借方,表示债权额大于债务额,若余额在贷方,表示债务额大于债权额。此类账户通常称为债权债务账户或混合结算账户。必须注意的是,在这类账户中,由于总分类账户的余额不能明确反映企业和有关企业或个人之间债权、债务的实际结算情况,因此,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必须根据各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有关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具体而言,就是将各明细分类账户的借方余额之和以应收款项目列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而将各明细分类账户的余额之和以应付款项目列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以便正确反映债权、债务的实际情况。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