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标题:绵阳那里有会计上岗证培训班
会计培训信息 绵阳会计上岗证是绵阳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绵阳市知名的会计上岗证培训机构,教育培训知名品牌,绵阳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全国各大城市均设有分校,学校欢迎你的加入。
绵阳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分布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三台县,盐亭县,安县,梓潼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等地,是绵阳市极具影响力的会计上岗证培训机构。
绵阳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是一所集各类会计培训予一体的会计培训类学校,开设有初级会计培训、中级会计培训、会计实操培训、注册会计师考证、会计电算化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出纳培训、税务软件培训及cpa考证培训等专业。
1、深圳现行税种精讲,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教育费附加、消费税、印花税、文化建设事业费等;
技能十:财务要深入到业务中去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11、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借: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2)库存现金收付管理的主要内容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
会计主体基本前提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或事项做出会计专业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做出正确的选择提供了基本判断依据。
⑤丢失全联次处理:(此情况条文中未作明确,此处为个人作法)结合③和④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处罚:无处罚。
预防: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问: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都需要登报说明吗?在接收方丢的发票,是开具发票一方还是接受发票的一方登报说明?丢失的空白发票和已开具的发票有区别么?以上情况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才能入账?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初级职称培训班,由具有多年实账经验和注会理论知识的资深老师授课,讲课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授课方法,使你不仅可以加深对专业理论的理解,还可以学习到相应是实账经验,以保证你能顺利通过初级职称的考试。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四、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为了我们的工作方便,如果发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最好不按教科书上记在财务费的贷方,我比较提倡用红字记在借方,这样汇总出数据记的总账,就可以直接编报表了。否则你通过结转本年利润,在总账借方贷方就会比报表都多出利息收入的数来,编报表时会麻烦哟。其他费用类的科目如果冲也是一个道理。
要确认为企业的资产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制度始自1994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此后该准则于1996年和1998历经了两次修改。关于中期财务的尚未发布,正在拟定之中。我国传统上的月报、季报实际上也是一种中期财务,但从其编制的目的、依据的理论基础、确认计量的原则以及编制的方法等方面来看,都与本文所论及的中期财务报告有所不同。
【例题】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第四步】填制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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